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引进国(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引进国(境)内外高层次青年优秀人才,服务我校世界一流学科、高水平大学和新师范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粤人社函〔2019〕1754号)有关要求,现将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等战略要求,瞄准国家和省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引进培养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的国(境)内外高层次青年优秀人才。

二、项目设置和申报条件

“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设立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原“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时间为准)。

2.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首次进站的在站博士后,需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时间为2017年12月2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未曾办理过出站、退站手续。申报人员应已获得博士学位,并已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且与合作导师、设站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入选公布1个月内应办理完成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3.在世界排名前200 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2018年度泰晤士、USNEWS、QS和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为准)获得博士学位,世界排名参见《四大排行榜TOP200名单》(附件3),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

三、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

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的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具体如下:

1.进站资助。对获得本项目资助的进站博士后,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金额,分两年发放。

2.后续资助。对获得本项目资助,出站后与广东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中途退站或在粤工作未满3年以上的,视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资金补助。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在线申报(8月1日至8月25日)。申报人登录“数据管理系统(http://phdpostdoc.gdrc.gov.cn)”,按有关申报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填报程序详见《广东省博士博士后服务网用户操作手册》(附件1),同时对个人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出承诺,在线提交申请表。同时生成打印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单位)人事秘书。

(二)学院(单位)审核(8月26日至8月31日)。所在学院(单位)对申报人的个人品德、知识产权、科研诚信等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把关,提出审核意见,提交申报材料至人事处人才引进科。

(三)学校审批报送。学校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确保纸质材料和系统电子材料的一致性,审批通过后提交至省人社厅。

(四)实施平台受理审查(9月10日至9月30日)。省人社厅在线审核各地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提出受理意见。通过审查的,进入专家审核认定环节。

(五)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省人社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集中审核认定,选出拟入选名单。

(六)按程序报批并印发入选名单。省人社厅将拟入选名单和资助方案提交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印发。

五、材料要求和时间节点

1.《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在申报系统生成打印)。

2.佐证材料一式2份,并按以下顺序排列:材料目录、学历学位证书、进站申请表(或在站备案证明)、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停薪留职证明(脱产博士后提供)、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要求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首页、目录及摘要)。

上述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并合并装订成册(即申请书在前,佐证材料分别按顺序排列装订于申请书之后),共计一式两册。佐证材料中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所在学院(单位)审核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院(单位)人事秘书收集所有申报人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表、佐证材料),并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后,将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本单位全称+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请》)于2019年8月25日前发送到邮箱zhangzhen1202@m.scnu.edu.cn;各单位人事秘书收集所有申报人的纸质版申请材料(装订册1式2册、汇总表1份)后,于2019年8月26日当天提交到石牌校区行政楼611人才引进科。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存在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行为的。

2.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的。

3.申报人属于同一单位在下属不同分支机构之间人才流动的人员。

(二)申报人需对个人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承诺函。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上述情况、个人品德和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把关并提供审核意见。

(三)申报人应未获得过“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派出项目”等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资助。

(四)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和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

(五)对受资助人结合国内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制度实行期中和期满考核,由所在学院(单位)具体组织,学校审核,考核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7886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11室

邮箱:zhangzhen1202@m.sc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博士博士后服务网用户操作手册

2.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请汇总表

3.四大排行榜TOP200名单

附件1-广东省博士博士后服务网用户操作手册(3).doc

附件2-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请汇总表(3).xls

附件3-四大排行榜TOP200名单(2).zip


 

人事处人才引进科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