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我校从2003年起,按照广州市计生协要求,落实惠民政策,每年度为教工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统一用独生子女保健费办理了“独生子女综合保险”(每人每年60元)。2015年我们将继续办理参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由计生办统一缴费办理,无须教工个人交费,家长只需仔细阅读下发的保单条款内容,如其独生子女有住院和意外伤害,可理赔(具体以其条款为准)。为了能得到及时理赔,请家长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具体详情及说明,请到计生办网站查阅。
二、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和18周岁以下非独生子女,如需参保,请即日起至
校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