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3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以致用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高校与中小学合作的契机,更是我校实现为
各有关院系: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以致用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高校与中小学合作的契机,更是我校实现“为广东而教”行动计划的具体体现。增强实践实习环节是国家、省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

今年我校的教育实习分为顶岗实习和常规实习。为使教育实习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顶岗实习

(一)顶岗实习模式

今年的顶岗实习分为传统模式与“2+2”模式。传统模式分“华师项目”和“春桃项目”。顶岗实习以项目形式运行。

1.传统模式

传统模式是指原有的顶岗实习模式,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到农村中小学开展4个月的顶岗实习。传统模式今年分为“华师项目”和“春桃项目”。

2.“2+2”模式

2+2”模式是我校今年对教育实习的一种创新尝试,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前2个月到汕头、汕尾教育局报到,然后到其指定的下属县区城镇或城镇附近的中小学顶岗实习;后2个月到广州市省一级以上中学实习。

2+2”模式隶属“华师项目”。

(二)顶岗实习时间、地点、报名及组队

1.实习时间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第 1-18周(即201391日至20131231日)。

2.实习地点

1)华师项目

参加传统模式“华师项目”的学生到河源市直辖的县市区、肇庆市广宁县、清远英德市等下属的农村中学顶岗实习(具体学校及名额请见附件2)。

参加“2+2”模式“华师项目”的学生前2个月(即91日至1031日)到汕头或汕尾教育局报到,然后到其指定的下属县城或县城附近的中小学实习。后2个月(即111日至1231日)到广州市省一级以上中学实习。(具体学校待定)。

2)春桃项目

参加“春桃项目”的学生到春桃慈善基金会指定的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具体学校及名额待定)。

3.实习报名

    有志向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项目中的一所学校或一个教育局。

   1)“华师项目”的报名要求

    2010级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对照实习学校教师需求自愿报名。

    2+2”模式今年只允许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九学科的2010级师范生报名。

    注:汕头、汕尾教育局各安排约50人,上述九个学科每科5-6人。

   2)“春桃项目”的报名要求

    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自愿报名参加,专业不限;舞蹈、音乐、书画等艺术特长者优先;学生会或者社团学生干部优先。

    4.实习组队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以实习学校为单位,组成顶岗实习队。

   (四)顶岗实习激励措施

   1.华师项目

  1)实习补助

    ①参加传统模式顶岗实习的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250元生活补贴,共4个月。

    ②参加“2+2”模式顶岗实习的学生,前2个月每人每月享受250元生活补贴,共2个月。

    ③学校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每位顶岗实习学生交通补贴。

    ④学校为每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顶岗实习期间的专项意外险。 

  2)学业学分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除享有常规教育实习的8个学分外,还可以申请以下4项中的任意1项:

序号

免除重修记录

顶岗实习学分

3门课程

2门课程

获顶岗实习支教2个学分,成绩以80分计

1门课程

获顶岗实习支教4个学分,成绩以85分计

获顶岗实习支教8个学分,成绩以90分计

    ① 申请免除重修记录,申请者的所有重修课程补考必须合格。

    ②《顶岗实习支教》课程性质须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可以是限选(限第七学期的课程)、任选、公选课等。如果没有填写,按系统默认的公选课程性质处理。

  3)评先评优

    ① 按参加顶岗实习并圆满完成任务的学生总人数的40%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② 按参加顶岗实习学生总人数的20 %评选 “春桃希望教师”,由春桃慈善基金会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春桃项目

   1)实习补助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600元生活补贴,共4个月。

    “春桃慈善基金会” 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每位顶岗实习学生交通补贴;

    ③学校为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购买顶岗实习期间专项意外险。

   2)学业学分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除享有常规教育实习的8个学分外,还可申请上述表格中的第Ⅲ项或第Ⅳ项。

  3)评先评优

   ①按参加顶岗实习并圆满完成任务的学生总人数40%的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②按参加顶岗实习学生总人数的20 %评选“春桃希望教师”,由春桃慈善基金会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4)实习续延

    参加本项目的顶岗实习学生,可根据春桃慈善基金会及实习学校的要求,在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结束后申请延长一个学期的实习(至20147月,即顶岗实习1年)。后半学年的生活补助由实习生与春桃慈善基金会另签协议。

  (五)顶岗实习保障措施

    1.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如在顶岗实习期间有课程需要修读,可申请免听,但仍须参加期末考试。

    2.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如在主修专业完成后仍有少量未完成的双专业或双学位课程,可申请2年内在职完成修读,成绩合格者,补发双专业或双学位证书,证书记录时间按主修专业毕业时间打印。

    3.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如圆满完成任务,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学位)课外科研活动一项中可享受20分加分。

    4.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如圆满完成任务并符合录取条件,可在广东省农村教育硕士生招考中优先录取。

    5.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如圆满完成任务,由当地教育局或学校出示顶岗实习证明。

    6.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如果在毕业学分认定时其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够,可将《顶岗实习课程》学分计入总学分。

   (六)若干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加顶岗实习。

    2.请各学院根据附件2公布的顶岗实习名额,指导学生进行报名,并将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详细信息于616日前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

    3.请各院系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并认真制定完善院(系)顶岗实习方案。

    4.请有学生报名参加顶岗实习的院系,选派1名责任心强的教师和若干名责任心强的高年级学科教学法研究生作为学科指导教师(20人以下选派2名研究生;20人以上选派3名研究生),负责顶岗实习期间的实习指导和相关工作的协调。学校将给予其相应补助。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经费使用及补助标准参照华师〔200868号文,最高补助天数不超过80天。

    5.请各院系将指导教师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于615日前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

二、关于常规实习

    2010级师范生常规教育实习工作,按学校组织的“混合编队”模式,以及学院组织的“统编”模式进行。学院“统编”模式教育实习须在学院的组织安排下进行,学生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教育实习。

  (一)实习时间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311周(即915日至119日),共8周。

  (二)实习工作要求

   1.筹划“统编”实习

    经过学校前期沟通及结合往年情况,2013年学校混合编队实习最多可安排1940人,各学院具体人数见下表。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生人数,在配合做好学校层面的混合编队实习工作的同时,积极筹划学院层面的统编实习,并将参加统编的学生人数,指导教师情况,具体实习学校情况等上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

学校混合编队实习可安排各学院学生数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教信

科学教育

通用技术

260

220

210

160

150

140

120

150

120

100

100

100

50

40 

10

10

  2.选派带队教师

  (1)带队教师的条件

   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讲师以上职称。

   (2)带队教师的人数

   各学院按1:40比例选派指导教师(每40名学生派出1名指导教师)。学科教学法教师原则上要参加混合编队实习的带队指导工作。

   (3)请按附件1格式填写带队教师基本信息(含姓名、职称、手机、邮箱等),于615日前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

   3.组织学生报名

   混合编队实习采用网上自愿选报实习学校。选报时间初定6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院(系)积极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认真制定201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实习人数、形式、具体实施方案、经费预算等。

    2.顶岗实习及常规混合编队实习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其它形式的教育实习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各院系组织的教育实习(包括“统编”实习)必须提交实习安排计划,内容包括实习学校名称及实习人数等详细信息,由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3. 接收实习生的学校,除广州市区外,均须提供住宿。

    4.请各院(系)认真抓好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培养工作,认真做好2010级师范生的微格教学、三笔字、教育见习等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未通过考核者不能参加教育实习。

    5.请各院(系)认真落实以上工作,并于620日前提交院(系)201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以免影响全校的教育实习工作。

    教务处教师教育科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313室;联系电话:020-85211335 E-mail:hs1095@126.com

 

附件: 

    1.201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情况反馈表

2.顶岗实习岗位需求信息

3.各学院顶岗实习报名情况反馈表

 

 

               教务处

                                          二О一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1

201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情况反馈表

       院(盖  章):

教育实习人数统计表

      

2010级师范生总人数

混编实习人数

统编实习人数

顶岗实习人数

 

 

 

 

 

 

 

 

 

 

 

 

 

 

 

 

 

 

 

 

 

 

 

 

 

常规实习指导教师名单(按140比例)

姓名

性别

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姓名

性别

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

1.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选派原则:每学院选派1名教师;同时选派责任心强的高年级学科教学法研究生作为学科指导教师(20人以下选派2名研究生;20人以上选派3名研究生)。

2.统编实习请于630日前提交学生详细信息,内容包括学院、姓名、专业、联系电话、实习学校等。


附件2:顶岗实习岗位需求信息

一、华师项目

1.传统模式实习岗位需求情况:

华南师范大学2010级顶岗实习报名安排统计表

地区

学校名称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合计

英德市

横石水中学

2

2

2

2

2

 

 

 

2

 

 

 

 

12

青塘中学

1

1

2

3

3

 

 

 

 

2

 

 

 

12

大镇中学

 

2

2

2

 

 

 

 

 

 

 

 

 

6

黎溪中学

2

2

2

 

 

 

 

 

 

2

2

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