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申请人准备《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3份,装订成册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A4纸规格),以及《申报条件自查表及单位推荐意见》1份。
各单位在完成推荐工作之后,于10月12日前将被推荐人的材料报送人事处;申报书的电子版(pdf格式)以及《申报条件自查表及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因省教育厅要求网上提交数据时间为10月20-24日,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且拟推荐人选须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时间紧迫,请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抓紧时间做好有关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平功波
电话:020-85211059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7室(人事处师资科)
电子邮箱:szk2@scnu.edu.cn
附件:(请登录综合服务平台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33号)
2.《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3.《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书》
4.《申报条件自查表及单位推荐意见》
人 事 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