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各单位:
现把学校《关于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实验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请按要求组织专人落实检查整改工作,并填写《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登记表》,由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名,于12月28日上午10:00前交学院110办公室,电子版请发jxjxyoffice@126.com。
检查范围及分工安排
序号 | 实验室类型 | 责任人、负责单位 | 分管领导 |
1 | 研究生实验室 |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办 | 蒋运承 |
2 | 基础实验室 | 实验中心 | 赵淦森 |
3 | 网络安全实验室 | 网络系 | 赵淦森 |
4 | 机器人实验室 | 工程系 | 赵淦森 |
5 | 嵌入式实验室 | 工程系 | 赵淦森 |
6 | 网络工程实验室 | 网络系 | 赵淦森 |
7 | 各类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 相关负责人 | 赵淦森 |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5211352-691
学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关于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
实验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及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5]12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教发厅函[2015]11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立即在全校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立即组织执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继续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对于安全隐患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功夫、狠功夫予以解决。
二、重点进行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立即开展针对前一阶段实验室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回头看”,检查各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一)着重检查在实验室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着重对危险品的购买、使用和处置进行风险排查。
1、对危险品进行核对盘查,确保库存危险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购买使用危险品须履行相关审核、报批手续。
2、危险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储存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剧毒化学品和其他高危物品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制度,以及领用、交接、退还、销毁登记确认制度。
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实验室废弃物及用剩物,剧毒及其他高危品用剩物的处置须做记录并经相关负责人员确认。
(三)着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风险排查。
1、检查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重点部位是否设专门技术防护。实验室危险部位按相关规定设置明显的危险标识或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实验室内部、走廊、楼梯等处安装的疏散通道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2、检查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各种防护用品是否充足,重点部位是否有自动报警和应急排险防护。
3、检查水、电、气体等使用是否规范,仪器设备间距是否足够,以及辐射防护、冷热加工防护等情况。
4、检查消防器材、设备实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实验室通风状况是否良好。
(四)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1、检查各相关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是否按实验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操作。在实验场所内是否有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是否开展超范围的实验活动。
2、检查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特别是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3、检查是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一)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全面自查工作,抓好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学校职能部门切实做好督查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各单位以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所有隐患进行全部复查。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问责。对每一个隐患都登记造册,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落实检查责任、整改责任。对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倒查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朱敏智,电话:85211109-603,邮箱:124080930@qq.com
华南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