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转发科技处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公告通知2016-06-08 17:06:4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相关链接为: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2392.htm。201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英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的交流与合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生物圈演化、地质历史转折期与恢复力(Biosphere Evolution, Transitions & Resilience),领域说明详见基金委网站通知附件。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D0201填写中文申请书,不符合本规定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中方申请金额为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超出将被初筛),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 资助项目数:约3个项目
  4. 项目执行期: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中英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英方合作者应符合NERC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ERC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英(NSFC-NERC)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英文申请材料、中英双方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分别提交给NSFC和NERC)、合作协议等,其他具体要求及模板参见基金委网站通知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2392.htm。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基金委欧洲处询问。( 中方联系人:李文聪、范英杰,Email: liwc@nsfc.gov.cn,电话:010-6232 7014)
     3.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12日16时。请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一式2份,纸质申请书经本人签字并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石牌校区行政楼314室)。如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李凯,电话020-85211105。
                                            科技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