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本学年的校历安排,为确保全校的收入发放工作能够及时顺利完成,财务处拟定将7、8月教职工其他个人收入及学生补助申报时间调整为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合并申报问题
按往年惯例,请各单位将属于教职工和学生2016年7月和8月两个月的收入补助数据在学校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分类加总合并申报,同时在发放摘要栏目注明是7、8月的收入补助,数据提交和账务处理都务必在7月15日前完成,2016年8月不再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逾期不再受理。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缴问题
7月和8月收入补助合并申报后,学校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会把申报的应缴税收入按两个月平均后套用税率,所以合并申报不会加重个人的税收负担。
由于申报时间短,任务重,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6年7、8月本单位教职工其他个人收入和学生补助的申报工作。
财 务 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