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广东人才高地,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广东特支计划”,粤组通〔2014〕18号),2014年起每年在全省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6〕13号),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我校可以申报的项目和候选人基本要求
(一)“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全省遴选15名。基本要求:有突出的学术水平,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和较大影响力,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二)“广东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省遴选30名。基本要求:潜心应用研究,在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专项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
2、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全省遴选20名。基本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较大影响力。
3、教学名师,全省遴选30名。基本要求: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4、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全省遴选30名。基本要求: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1、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全省遴选100名。基本要求:35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技术路线有重大创新性和产业化前景,重点支持在一线从事应用性研究的青年人才。
2、青年文化英才,全省遴选30名。基本要求:38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发展潜力。
3、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全省遴选50名。基本要求:35岁以下,潜心基础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组织实施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实施
本次申报在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宣传部分别设立申报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人事处负责“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申报,不限名额推荐;科技处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我校有10名推荐名额,“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限名额推荐;教务处负责“教学名师”项目的申报,我校有3名推荐名额。宣传部负责“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项目的申报,我校各有2名推荐名额。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各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人本年度只能选择申报一个项目。入选“广东特支计划”后,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各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评审程序及资助政策等,参见各项目申报指南,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在线申报。
2、二级单位推荐。二级学院9月19日前将《2016年度“广东特支计划”预报名表》(附件6)报送到学校相关职能部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9月26日前,报送推荐人选汇总表、各项目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材料到学校相关职能部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广东特支计划”各项目申报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5。
3、学校推荐。经相关职能部处审核材料后,学校召开专家推荐会,确定各项目推荐人选;
4、公示。学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上报材料。拟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其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相关项目评选平台。
三、有关事项
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杰出人才”项目,不可申报其他项目,入选后不享受“广东特支计划”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
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人事处
科技处
教务处
宣传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