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2017年国家公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5日至1月15日,届时请访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我校的受理工作截止于1月10日,过期不候。申请者请提供:

1、基金委所要求的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所填的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人事处师资科603办公室现场审核后交还申请人);

3、《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7)(纸质版盖章后提交,电子版发至346243707@qq.com)。

经二级单位批准同意派出访学及已获得学校公派“访问学者项目”、“教学能力提升及课程建设研修项目(含双语教学)”资助资格的老师,鼓励申报该项目。

该项目3月底出结果。

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申请人除需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外,还需要参照以下几条:

1、具有副教授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提出申请时来华师工作已满2年;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过的,回国后工作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4、外语水平和邀请函必须在网上报名(第一批:4月1日至4月15日,第二批:9月1日至9月10日)之前达到要求。

5、申请人的在研课题、研修计划与邀请函的方向具有紧密的联系。在网上报名期间,申请人必须提供正在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或者正在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的证明,提交与在研课题一致的研修计划和邀请函。

经二级单位批准同意派出访学及已获得学校公派“访问学者项目”、“教学能力提升及课程建设研修项目(含双语教学)”资助资格的老师,鼓励申报该项目。

申请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5)一式2份,附件材料1份,单独装订,于12月31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评审,确定候选人员,再报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已提交学派访学申请表及附属材料的不再重复提交申请,请尽快联系人事处师资科文媛媛,告知青骨项目遴选意向)。

三、学校联系方式、附件及链接

(一)学校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文媛媛,电话:85211059,办公室:行政楼603室。

(二)附件及链接

1.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 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3. 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4.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5.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

6.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管理办法(修订)(华师〔2013〕209号)

7. 华南师范大学出国(境)研修资助奖励暂行办法(华师〔2016〕72号)

8.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附件请自行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