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务处关于2016年部分省财政专项结余资金结转指标到账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各财政专项资金负责人:接省财厅国库支付系统网上通知,结转我校2017年继续使用的2016年国库资金33,671万元(具体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各财政专项资金负责人:

接省财厅国库支付系统网上通知,结转我校2017年继续使用的2016年国库资金33,671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已于4月18日下拨。我处已向省财政厅提交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电子申请,预计5-7个工作日后批复,批复后我处将马上安排下拨,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在财务处网站 “财务查询系统”查询并办理相关支出。

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额用款合同信息履行申报备案程序

根据国库支付新的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商品及服务、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的工程及修缮,均纳入授权支付方式,支付时需要关联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因此,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签订符合以上条件的合同后,及时联系资产管理处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系统中办理合同信息备案。

二、经费支出时要按申报预算的政府经济科目进行控制

省财厅明确要求从2017年开始,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必须按申报的预算执行。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2017年年初申报结转时填报的细化预算办理支付,没有填报细化预算的项目请按项目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执行。

请各单位办公室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单位负责人和各项目负责人。

不明事项请致电85215810,联系人:翁老师,申老师,侯老师。

    附件:《2016年省财政结余资金结转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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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