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华师〔2015〕86号)相关规定要求,学校大力推广公务卡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不少老师反映原申请的信用额度难以满足公务费用支付结算需求,需要提高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现将教职工如何办理公务卡信用额度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公务卡调额申请书》。公务卡信用额度调整无论调高或者调低信用额度都必须由持卡人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公务卡调额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可在财务处网页下载)1份,申请书可机打也可手写,但必须持卡人亲笔签字确认,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书面文字说明。因公务卡信用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5万元,如需要调高到5万元以上,则申请调高时,除填写《申请书》外,还需另外提供一份申请调高的原因和用途的详细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也需持卡人亲笔签字确认,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和《书面文字说明》(信用额度5万元以上需要)填写完毕后,请及时提交到财务处(石牌校区提交到财务处102室彭老师,大学城校区提交到大学城校区财务办唐老师,南海校区提交到南海校区财务办周老师)。
2、财务处审核后送行。财务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统一交银行办理。
3、银行受理,办结通知。银行受理后,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持卡人本人办理结果。
三、其他事项
持卡人提交申请书后,银行一般会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1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银行回复,或在申请过程中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彭雅敏,联系电话:85211128。
附件:《公务卡调额申请书》
附件请自行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
财务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