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二级单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办函

各学院、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办函〔2018〕24号 ) 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 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 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和行业,突出重点。

二、选拔名额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选拔名额为1名。为提高推荐质量,各二级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各申报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二)二级单位审核并推荐。二级单位须审核申报人材料,对申报人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召开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会议(未成立学术分委员会的二级单位可召开学院专家委员会),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

(三)学校遴选。学校召开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校内评审推荐会议,遴选产生拟推荐人选。

(四)公示。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4月18日中午12:00前,报送本单位推荐人选材料,材料包括:

1.《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质版、Excel版各1份,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

2.通过采集工具生成报送的推荐人选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1份;

3.通过采集工具打印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0份、扫描版(PDF格式)1份;

4.佐证材料纸质版和扫描版(PDF格式)各1份。被推荐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相应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名。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陶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38882835

电子邮箱:hsrscg@aliyun.com

办公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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