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韶关学院关于委托推荐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学校收到韶关学院《关于委托推荐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函》,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内容传达给本单位教师,并按下列要求组

各有关单位:

学校收到韶关学院《关于委托推荐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函》,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内容传达给本单位教师,并按下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

1.推荐学科范围:语言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新闻学与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信技术、信息与系统科学相关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动力与电气工程、数学、统计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物理、化学、力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技术及资源科学技术、生物学、地理学、旅游管理、农学、林学、畜牧、兽医科学、水产、食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相关工程与技术、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药学、材料科学、土木建筑工程、音乐学、美术学、体育科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2. 推荐条件:按照《韶关学院关于委托推荐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函》(附件1)文件的要求执行。

3. 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填写《韶关学院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推荐入库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8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20101123@m.scn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5215091

 

                                                    人事处

                                                   2018年9月14日

韶关学院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推荐入库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文件下载:韶关学院关于委托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的函(华南师范大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