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关于加强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华师[2005]92号)《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华师[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本校在岗的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开展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表扬奖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本校12月在岗的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含校聘和院聘(即二级单位自聘人员)。
2、考核办法: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4、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工资晋升、年终绩效考核奖发放的依据。
二、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表扬奖
(一)名额确定
1、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2月在岗人数超过(含)10人的单位,按10%的比例确定工作表扬奖名额。
2、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2月在岗人数少于10人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优秀率高于(含)90%的人员中确定1名工作表扬奖。
(二)评选办法
各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三)其他
在本校工作未满一年的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原则上不参加工作表扬奖评选。
三、工作安排及材料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整理汇总材料,报送《2020年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含校聘和院聘),校聘人员的《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表扬奖汇总表》(附件3)。材料纸质版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交到人事处,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3的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603室
联系邮箱:rsc@m.scnu.edu.cn
联系人:唐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4110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20年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3.《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工作表扬奖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