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学校计划3月内预约省销毁中心到我校统一接收需销毁的内部载体,依据省销毁中心要求,需提前申报送销毁载体数量,为做好销毁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销毁申请
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在学校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填报平台上填报《内部载体销毁申请表》提交销毁申请。南海校区的内部载体如需送销毁,需在接收当天自行运送到石牌校区。
平台上的申请表不得涉及各类涉密载体内容填报。
二、接收时间
学校根据报送的载体统计数量向省销毁中心提出申请,具体接收销毁时间会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存放要求。已申请的销毁载体在接收前必须放置在本单位用房内,不得堆放到楼宇公共区域或空地。如因不按要求存放发生丢失事件,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打包要求。各单位必须用编织袋或纸箱打捆包装送销载体,密封严实。纸质资料、硬盘、光盘各类材料分开打包,不得混放,纸质资料箱袋内不得掺杂其它金属类和皮质物品,以免销毁时损坏机器。
3.销毁载体中涉及各单位签领的内部材料,其具体内容、文号、编号、序列号等参数,各单位需自行做好台账记录,留底备查。除国家级统一考试试卷外,其他试卷不在此销毁范围。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85215086。
保密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