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预算和投资委员会是学校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投资决策的议事协调机构,也是学校常设的专门机构。预算和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职务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职务委员由学校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专家委员由二级学院推荐,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产生。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预算和投资委员会工作条例》(华师〔2015〕110号)第十四条规定:预算和投资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第二届预算和投资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委员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地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第二届委员会至今年初届满,按规定现启动第三届预算和投资委员会专家遴选工作,并就有关推荐候选人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
2、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廉洁自律,地位独立;
3、具备胜任预算审议、收入分配论证、投资论证的业务能力和时间保障;
4、年龄在退休前能任满一届(3年);
5、第二届专家委员可连选连任。
二、工作程序
1、学院申报推荐名单(见附表),一个学院限推1人。
2、财务处汇总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3、学校发文聘任。
三、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逾期不报视同放弃。纸质材料经被推荐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财务处预算科(行政办公楼1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scw06@scnu.edu.cn邮箱。
联 系 人: 蔡老师 叶老师
电 话:85215810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届预算和投资委员会专家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财务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