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调整和充实职称评审评委库,现需我校推荐评委库人选,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把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同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1年以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为推荐专家入库。
二、推荐专家人数
推荐专业: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化学、生物、地理、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
职称要求:副教授、教授;
推荐人数:每个二级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名专家。
三、推荐专家材料
请各二级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填写《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人选基本信息表》(附件),经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于9月10日下班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人选推荐材料”,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20-85215091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附件: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人选基本信息表
附件请自行前往综合服务平台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