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家、广东省和学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目前在岗且受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岗位及岗位数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各等级工勤技能岗位数,结合各等级岗位的在聘人数,确定晋级聘用职数如下:
技术工三级岗位(高级工):1个;
申报条件
依据《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的相关规定,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行业准入资格、专业水平和实践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任职基本条件
须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的,可申报技术工三级岗位(高级工)。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用申报表》(见附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审查并公示,根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人的资格,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议研究提出晋级聘用的推荐人选,于2021年12月17日前向学校人事处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和材料。
(三)学校审核
学校对二级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未达到条件的人选书面告知推荐单位并退回相关材料。
(四)考察评议
学校组成联合考察评议组,对晋级聘用的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评议。
1.召开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全体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会议,对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2.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评议。
(五)研究决定
学校召开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用人选审议推荐工作小组会议,对各岗位的晋级聘用人选进行审议推荐;召开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
(六)结果公示
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公示拟聘用人选。
(七)发文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审定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正式发文聘用,签订聘用合用,兑现相应岗位待遇。
在晋级聘用工作中,单位和个人均有投诉或申诉的权利。投诉或申诉按相关规定受理。
五、其他说明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上级及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开展晋级聘用优选工作。
(二)申报人应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填报《工勤技能岗位晋级推荐人选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并提交相关有效佐证材料。
(三)各相关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岗位晋级聘用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资格审查环节采用审核人负责制,公平公正,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人填报的信息,核对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
六、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剑坤(85211059)、刘浩(85215091)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聘用申报表
2.工勤技能岗位晋级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请自行前往综合服务平台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