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教育评价改革专家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拟组建全省教育评价改革专家队伍,现委托我校开展专家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的领导、管理人员、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道德品质好,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二)专业功底深。坚持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指导工作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和教研机构研究人员一般应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应的行政职务。
(三)工作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投入教育评价改革研究,能够较好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
三、推荐专家人选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填写《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专家推荐表》《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由学院汇总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4月19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经二级单位统一推荐);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word、excel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推荐教育评价改革专家人选材料”,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逾期视为无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源升
联系电话:020-85213352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8室
附件1 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专家推荐表
附件2 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请自行前往综合服务平台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