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2年学校预算,共安排科研启动费总额为4900余万元,经费来源包括汕尾校区办学经费和高水平建设经费。为统筹学校经费使用,切实提升汕尾校区科研实力,促进一校四区均衡发展,2022年科研启动经费主要来源为汕尾校区办学经费,这部分经费使用需符合“服务汕尾、交融发展”的总体要求(原则上不从中列支劳务费和基建费用)。
请各单位和各类人才结合上述学校2022年预算经费安排情况和本人科研活动需求申报今年科研启动费预算,人事处将在人才申报基础上按照“保刚需、保重点、促融合”的总体原则优化和细化科研启动费分配。为确保经费安排工作尽快落实,现就2022年度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各类人才科研启动费预算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仅限于与学校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的各类人才,具体包括:已报到的高层次引进人才、青年英才。
(二)申报原则
1、年度申报。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实行年度预算申报制。人才本人在工作协议(聘用合同)或人才项目有效期内,根据科研工作安排,在剩余配套的额度内据实申报2022年度所需经费预算。
2、刚性预算。各类人才要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管理要求。预算编制应全面完整,契合科研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年度预算一经下达则不再调整。
3、结余回收。科研启动经费由学校统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原则上所有项目预算均不得跨年执行,有关费用须于当年度全部形成实际支出,年底结余一律回收,不再结转次年使用。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填报(5月15日止)
各位人才是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必须充分考虑需要,亲自编制预算,同时提交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以“人才姓名+学院+科研启动费”为标题)。切勿层层委托,造成错报漏报,耽误科研工作。
报送方式:由人才所在二级单位收集附表1《2022年学校各类人才科研启动费预算申报表》,并填报附表2《2022年学校各类人才科研启动费预算统计表》,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纸质文档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薪酬福利科(石牌校区行政楼604室 吴琳琳收)。电子文档以“学院+科研启动费”文件夹打包发送至984030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采购论证(6月)
凡填写《2022年学校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表》内附表1、2、3的项目,均需实行采购计划论证,论证程序如下:
(1)学校组织论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基建处成立专家小组,按照“资源配置体现集约优化要求”和“经费使用符合高效提速要求”两大原则,对资产采购、服务采购项目和基建修缮项目进行专项综合论证。
(2)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校长办公会议对通过论证的资产、服务类采购项目和基建项目进行研究,决定2022年可执行的项目内容和金额。
(3)申请人确认。各人才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的事项确认2022年设备和服务的采购计划和基建项目。
3、劳务费审核
凡填写《2022年学校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预算申报表》内附表4项目的,全职聘用人员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专项经费聘用全职人员申报表》(见本通知附表3),兼职人员的发放标准参照学校标准发放,具体请参照《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见本通知附件5)。
4、 经费下达
人事处编制2022年各类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总预算计划,纳入2022年学校预算。人事处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确定2022年各类人才科研启动费下拨总额,以“保刚需、保重点、促融合”为原则,结合学校控制数与个人申报情况,确定每位人才科研启动经费2022年下拨额度,通知财务部门下达经费预算。
二、关于2021年各类人才货物、服务类采购执行进度的填报
零基预算要求年底未使用完的科研启动费一律回收,这会导致采购中的设备年底无法完成支付,若申报人在2022年的预算又未增加此预算,则会影响下一年采购安排。为避免这类问题,请使用2021年经费采购设备和服务的人才,务必填写《2021年各类人才货物服务类采购执行进度表》(见本通知附表4)中本人采购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电子版以“人才姓名+学院+采购进度”为标题发送至9840300@qq.com),以便及时跟踪、全面准确地做好2022年科研启动经费预算工作。
填报中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吴琳琳,联系电话:85217511,科研启动费QQ群:616569023。
附件请自行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