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有1套房源空出,户型为三室两厅,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墨香北房源:户型为三室两厅,面积为88.76㎡;
2.租金标准:25元/平方米/月。
二、配租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番禺区大学城教师公寓南北区公租房团组合同》及《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
三、申请条件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副高(处级)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职工、预聘制人员或非事业编引进高层次人才;
四、配租流程
1.报名申请(5月28日-6月2日)
2.材料审核及计分排序(6月2日-6月6日)
3.网上公示(申请教职工多于3人以上,予以公示)
4.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另行通知)
五、教工提交材料
1.《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2);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3)
3.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4.参加工作后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夫妇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6.结婚证复印件;
7.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方式如下(二选一):
(1)关注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个人名下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8.社会保险证明(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
六、其他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租住公租房的教职工符合条件可参与申请调换,须退出原有公租房。
3.已租住公租房或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4.根据申报人员数量情况,房改办将登记保留排序号,今后如有零星的公租房房源,将按此排序号安排(排序号有效期为6个月)。
5.计分排序参照《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
请有需求的教职工于2022年6月2日17: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hqcfgb@m.s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胡老师,韦老师;电话:85214186。
附件:
1、《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2、《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文件下载:附件1 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doc
文件下载:附件3 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