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为做好学校2021年度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依据按《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1年度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按《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附件1)执行。

二、认定范围

(一)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与学校建立了全职聘用关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认定职称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可申请考核认定岗位对应的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开展相应考核认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2.非全日制学历的;

3.已取得职称的;

4.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5.未及时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三)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职称评审报备的要求,高级职称申请人须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因此,自2021年度起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补认定中级职称,以保证高级职称正常报备。补认定取得中级职称证书后,申报副高职称的资历和业绩均可从博士毕业后聘任中级职务起算,无需从补办中级职称后起算。

(四)现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暂未获得中级职称证书的,应尽快补认定中级职称或评审中级职称,否则会影响后续专业技术岗位报备或跨单位流动。

(五)新入职的教职工,已转正定级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及时参与当年度职称认定或职称评审,否则会影响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

(六)根据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职称申报专业三者相一致的要求,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的辅导员可申请认定初、中级职称,其他专业毕业的辅导员应通过评审获得职称。图书资料系列和实验系列等系列申请认定初、中级职称的亦需要满足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职称申报专业三者相一致的要求。

(七)考虑到统一补办初、中级职称的特殊情况,今年补申报考核认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对应高一级职称,通过评审的按所评职称予以报备,否则按认定职称予以报备,领取相应职称证书。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在认定系统的“技术工作”栏目中,需提交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内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2篇(部);拟用于高级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请勿填写到“技术工作”栏目里,可另外填写附件文档(见附件2,非必填项)并上传到“其余参考业绩成果”栏目中。

5.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6.上述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教师资格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具备的须在近2年内补充提交,否则将影响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登陆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任职期间所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业绩。

(二)单位考核评议

1.组建考核认定小组。为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各单位应成立考核认定小组,小组名单须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备案。

2.组织考核评议工作。考核认定小组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考核认定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召开评议会议,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品德、业绩、能力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填入《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中;对考核评议通过人员,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样式见附件2)。

3.考核认定结果报送。各单位将考核评议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材料报送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评前公示。学校职称委员会办公室对报送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并公示。

(四)评审认定。学校按规定组建中级职称委员会,召开考核认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完成考核认定程序。

(五)公示报备。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通过人员,按规定审核确认通过后,发文公布,发放职称证书。

五、工作安排

1.申报人于2022年6月8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工作。(职称考核认定系统开放时间:6月1日上午8:00-6月8日下午17:30;6月2日开放导出打印认定申报表功能)

2.二级单位于2022年6月9日前,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报送《2021年度申请职称考核认定人员名册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本单位考核认定小组名单。

3.二级单位于2022年6月16日前完成相关材料审核工作、会评工作和公示工作,并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报送考核通过人员的投票情况、公示情况表等相关材料。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华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

受理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603室

联系人:刘浩、麦源升

联系电话:020-85215091、020-85213352

电子邮箱:gw_szk@m.scnu.edu.cn

 

附件:1.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

2.二级单位所需提交材料

附件2:二级单位所需提交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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