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了2022年人才引进和人员补充方案,决定为具有冲击国家重大人才项目潜力的国家级人才配备青年人才助手。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具有冲击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如国家杰青)潜力的国家级人才(如国家“四青”人才)。
二、助手配备
被遴选为支持对象的国家级人才,每年可向学校申请配备青年人才助手1-2名,连续支持3年。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国家级人才提交助手配备申请。
2.单位评议。所在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冲击国家重大人才项目的能力和潜力进行评议。
3.学科推荐。申请人所在一级学科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并形成推荐意见。
4.报送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具体意见,相关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
5.学校决定。人事处召开处务会议,研究决定具体支持对象。
四、工作要求
1.确保精准引才。申请人及其助手从事的研究工作须契合所在一级学科确定的重点方向建设需求。
2.防控引才风险。二级单位须履行引才风险防控责任,对人才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团队精神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引才安全。
3.强化支持培养。各单位应切实提高优秀人才支持培养力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发展条件,帮助人才在黄金发展期顺利成长。
五、进度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3日前提交《配备青年人才助手申报表》,申报表电子版发至下文指定邮箱。获得支持的国家级人才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青年人才助手引进申请材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震
电话:020-85217886
邮箱:rcyjk@scnu.edu.cn
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611室人才引进科
附件:《配备青年人才助手申报表》
文件下载:附件:配备青年人才助手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