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做好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广东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拟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委托我校开展专家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推荐范围

1.专职从事职业教育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2.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人选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在《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关于入选专家库的专家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推荐。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能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较深厚的职业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

4.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正高级职称3 年以上。身体健康。

5.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人选优先推荐。

(三)推荐数量

推荐人选以一线教师为主。兼顾人选的学科分布、年龄结构,同一单位同一专业教师推荐人选不超过5人。

二、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由学院汇总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7月1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经二级单位统一推荐);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推荐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人选材料”,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逾期视为无推荐。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源升

联系电话:020-85211059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附件:1.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中职教师职称专业目录

人事处

2022年6月27日

(相关附件请自行前往综合服务平台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