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工作司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获获“七一勋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教育世家”的优秀教师代表。
2.获其他国家级荣誉表彰的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等。
二、征集证物
(一)代表身份或荣誉的证书、聘书、工作证、奖状、奖杯、奖章等原件、复制品或彩色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所用的课本、教案、讲义、工作手稿、笔记日记、批改作业及论文等原件。
(三)教育教学所用的笔墨纸砚、办公设备、教学标本、教学模型、教学挂图、教学实验仪器、幻灯片等原件。
(四)带有本人印迹的服饰、信件、手稿、书画、照片、书籍、画册、声像资料等原件。
三、使用方式
中国教师博物馆将以文物级别精心保存上述证物,并按照国家标准系统展出,充分挖掘师德教育功能,打造“民族文化记忆、教育历史遗产、教师精神家园”。
四、有关要求
有意捐赠的教师请填写《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清单》(附件1),并于2023年1月6前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人才项目科邮箱:rscrcxmk@s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