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有关要求,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现就做好我校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有关要求,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在职教师。

二、主要内容

即日起至2月28日,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分为两个阶段,其中即日起,在专题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1月5日,上线其他课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学习方式

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 www.smartedu.cn ) ,需实名注册姓名、证件号、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等信息后方可进行学习。

四、其他要求

1.教师参与本次寒假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2.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理解把握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全面覆盖。要迅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保证所有教师在开展直播在线教学活动前,熟练掌握软件平台安全保护功能相关操作,全面提升教师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于1月6日前将学院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可编辑版以及PDF盖章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  

3.请各二级学院及时跟踪了解并系统总结寒假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于2月24日将本单位研修总结及研修名单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

五、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源升

联系电话:85211059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园行政楼603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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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发展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