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上学期缴纳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80元的有效期到2010年6月30日,从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是新的保险年度,所以学校现在通知要进行续交保费的工作,上学期已办理入保的同学请在6月30日前把新一年的保费80元交给班长,并在缴费单上签字。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凡是不续保不参保的学生都须写清楚不参保原因,由本人签名。并需家长同意并签名。
由于现在取消了公费医疗,一旦发生医疗费用,同学们要承受的负担还是比较重的,在过去的这一年保期中,仅我院研究生就有3人产生大额的医疗费用,并从这个医疗保险中获得赔偿,大大减轻了个人的负担。所以建议大家还是继续续保比较稳妥。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