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推荐免试生报名及复试流程
各学院、各推荐免试生:
推荐免试生报名、复试流程:
推免资格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到招生单位复试、体检通过(到外校复试者须取得推免生接收函)→凭校验码网上报名→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现场确认信息,未完成以上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录取。
1、 我校推荐免试生名额90%推荐到本校,10%必须推荐到外校(原则上为“985工程”或“211工程”学校);获推免生资格学生可在公示期后,10月12日前到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本校推荐到本校和本校推荐到外校,不含外校推荐到本校)。
2、 推荐到本校者:登录到我校研招办网页下载推免生复试情况表、体检表,自行与所报专业指导组联系具体复试时间(10月10-20日为复试时间),并于10月14日上午8:00-11:00,带1支笔、1张小一吋相片到石牌校医院体检,体检费每人45元直接交校医院。
3、 复试通过者,于10月20日到报读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于10月31日前(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本校推免生被本校拟录取者,报名点须选“华南师范大学(代码:4415)”,考试方式选“22-推荐免试”。网报成功后,于11月10日-14日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本人到我校石牌校区研究生处楼102室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 本校推荐到外校的推免生,在外校复试通过后凭学生证和接收方研招办出具的“推免生接收函”到我办领取网报校验码,网上报名及现场照相同第“3”点。推荐到外校者也可根据接收学校的要求选择报名点和体检地点。
6、 本校推免生(含本校推荐到本校和推荐到外校)确定报读学校及专业后、填妥“推免生登记表”(“考生所在学校推荐意见”由我办转教务处填),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收齐后于10月22日前统一交回我办,推荐到本校者还须附推免生复试情况表、学籍成绩表(教务处出具)。其他推荐附属材料由院(系、所)留存;体检结果表由校医院统一交研招办。
7、 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发出接收函和公示)于2010年10月25日前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
8、 录取推荐免试生占2011年本专业的硕士生招生指标,各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均应留有一定名额用于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
9、 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50分)、面试(4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10分)测试。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