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200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不能放假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
学 校 办 公 室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转发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200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4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