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通知和专家评审意见已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申请复审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还须打印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保证二者内容一致,项目负责人签字,交计划科。
二、从未获得过国家基金资助者须提前与计划科联系,获得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国家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⒈对评审专家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而提出复审申请的;
⒉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⒊预期提交复审申请的;
⒋ 复审申请手续不全的(复审申请表在ISIS系统未提交、缺纸质复审申请表或本人未签字等)
四、受理截止时间:2009年9月18日
联 系 人:蒋林浩
联系电话:020-85211103
转发科技处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通知和专家评审意见已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