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及学历鉴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4-20 9:15:42 】
 

各有关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体检及学历鉴定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的申请条件基本与往年相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用A4纸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1),贴上相片,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24日前往华南农业大学医院体检,详情见附件2。

   2、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今年的受理工作要求申请者提供学历证书鉴定证明,鉴定结果将上报教育厅,由于该项鉴定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者抓紧完成鉴定,具体要求见附件3。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双面打印)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程序
附件3、关于学历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