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本学年寒假从
院办
附:学校放寒假的通知
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年寒假从
一、寒假期间,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除参加学校及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外,其余时间由个人掌握;党政干部、医生、护士、教学辅助人员及机关(包括院系)工勤人员休息3周(含春节7天);图书馆工作人员、公司、后勤工人、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工人的休息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机关工作人员的休息天数,作出适当的安排。
二、学校党政机关、图书馆、校医院、后勤各服务中心、公司、工厂及不能停工或生产的单位,在寒假期间应坚持工作和生产,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流休息,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规定,春节期间放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三、
四、
五、寒假期间,机关、院系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00。公司、工厂、后勤各服务中心等生产、服务单位的工作时间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
六、
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旅途和假期安全教育,各院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安全、文明、健康地度过假期。
八、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假期有关工作,并于
九、为了保证印章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寒假期间除了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校办将不再对外办理盖章业务,需办理各种公文、出具证明和介绍信、补发或换发工作证和学生证等盖章事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于
以上通知,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具体部署落实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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