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2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开展2012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2〕4号)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广泛动员,认真落实,按文件要求在2012年2月4日之前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到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506),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至250073304@qq.com,联系人:吴祖兴老师,联系电话;85211061,13824443153。
附件:
1、《关于开展2012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2〕4号)
2、《关于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03号)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粤外专函〔2012〕4号
关于开展2012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
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社(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专技司《关于2012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1〕1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申报人社部2012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的实施范围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03号)规定,“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赤子计划”)实施范围包括: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示范性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组织的为国服务活动;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各地方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留学人才项目交流活动;四是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留学人才为国服务活动;五是有关部门组织的留学人才为国服务活动;六是海外留学人员团体组织的为国服务活动。以上各类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均可申报赤子计划。
二、计划的申报遴选
(一)各地、省直各单位可重点申报一项赤子计划项目,申报时要明确活动的时间、规模、留学人员数量、组织形式、具体内容等。
(二)我局将根据各地、省直各单位申报情况,择优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入选赤子计划的为国服务活动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应支持。
三、申报要求
请各地和省直各单位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一式两份)。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入选赤子计划项目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工作总结,这是赤子计划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继续支持的依据之一。务请于11月底前将该工作总结报送我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综合处
邮编:510045
联系电话:020-83134786
传真:020-83340575
电子信箱:gdaiep@21cn.com
联系人:黄可
二〇一二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海外赤子 计划 申报 通知
附件2:
人社部发〔2009〕103号
关于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各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国侨联、中国科协、团中央、欧美同学会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国人部发〔2006〕123号)实施智力报国计划的总体要求,做好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工作,经研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
留学人才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在人才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留学工作新要求,在做好吸引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的同时,积极顺应人才国际化的新形势,不断适应留学回国工作的新情况,抓住有利时机,鼓励在海外学习和工作的暂时不能回国的留学人员以其掌握的先进科技和管理知识,通过多种方式为祖国建设服务,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迫切任务。
近年来,作为政府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组织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专家为国服务团、参与主办各地留学人才项目交流活动、资助有关部门和国外留学人员团体开展为国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鼓励广大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智力报国,并通过印发《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人发〔2001〕49号,下同)等文件对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提供了各项政策保障。各地各部门也通过各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入贯彻落实《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团体通过各种适当形式参与祖国建设”的要求,全面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有利于对各项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进行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形成合力,从而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智力报国。同时,对统筹布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回国创业和为国服务等各项留学回国工作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示范性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组织的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各地方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大型留学人员人才项目交流及为国服务活动;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资助支持由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的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资助支持由有关部门具体组织的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资助支持由海外留学人员团体具体组织的为国服务活动。
三、“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遴选程序
“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申报、遴选和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地各部门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拟组织的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活动计划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当年为国服务活动的整体安排和重点资助方向,经过评估后,按照不同类型和规模,遴选纳入当年“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每年3、4月份下发当年开展“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统一规划当年的为国服务活动,由各地各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四)各地各部门于年底前对各自组织的为国服务活动进行总结,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入选“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为国服务活动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四、对开展“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活动的支持形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根据各地各部门开展“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各项活动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不同形式的支持。
(一)提供政策支持。根据《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列入“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为国服务活动将给予宏观指导、政策倾斜、部门协调、宣传表彰等各项政策性支持。
(二)提供资金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设立专项基金,对各地各部门列入“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为国服务活动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根据为国服务活动的类型、规模、举办形式以及当年确定的“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重点资助方向,资金支持分为全额资助、部分资助和国际旅费资助等不同形式。
(三)提供人才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列入“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为国服务活动还将给予信息交流、专家推荐、提供人才项目网络交流平台、为高层次留学人才提供入出境便利等各项人才服务,共同把为国服务活动做大做好。
五、认真做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
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留学工作方针和要求,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重要措施,是落实《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关于实施智力报国计划的具体手段,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一要坚持开拓创新。要继续解放思想,用世界眼光,从国际竞争的发展趋势审视留学人才的独特作用,把握留学人才的流动规律,树立人才资本理念,根据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新情况和新变化,以更宽的眼界、更宽的思路和更宽的胸襟,创造性地做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要坚持形式多样。要鼓励海外留学人员通过在国内兼职、创办企业、回国讲学、开展合作研究、学术技术交流、从事中介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国服务。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平台建设,为留学人员提供良好的人才项目交流与合作平台,使他们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合作有氛围。
三要坚持注重实效。要引导广大留学人员自觉围绕当地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题、改善民生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地产业优势和经济发展特色,踊跃投身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主战场,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实际贡献。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营造社会氛围,争取吸引一大批思想观念新、知识层次高、专业素质强,活跃在国际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高端,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惯例和国际运作模式的留学人员智力报国,为国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吸引广大留学人员智力报国,加强国际交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促进国内改革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