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出国研修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我校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各院系、各单位:
我校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访问学者:20名。
2.“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30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老师,需符合《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附件3)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申请人,若院系重点推荐,也可以申报,但必须在网上报名(第一批:201331320,第二批:2013920930)之前达到要求。
此外,该项目要求申请人的在研课题、研修计划与邀请函的方向具有紧密的联系。在网上报名之前,申请人必须提供正在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或者正在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的证明,提交与在研课题一致的研修计划和邀请函。
2.申请“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老师,需符合《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号,附件2)规定的资助条件。根据其中有关语言条件的说明,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申请人,原则上也可以申报,录取后,必须在派出之前达到要求。
三、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请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研修申请表》一式二份,于11月25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
211261230,组织评审;
320121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其他要求
1.网上报名:取得“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资格的老师可在31320(第一批)或920930(第二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材料。
2.经费配套: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号,附件2)给派出人员配套“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
3.资格保留:“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格有效期以留学基金委的录取通知为准,“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资格有效期至2014331止。届时如不能派出,资格将自动取消,请各单位及时帮助、督促本单位录取人员按期成行。
人事处师资科经办人:平功波;联系电话:020-85211059
 
相关链接:
1.《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学人员选拔简章》(1115之后登录)
22013青年骨干师出国研修”指南1115之后登录)
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
4.《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
5《华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6. 《华南师范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研修申请表》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