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201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201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本次发布的指南我校可以申报的项目包括:科学研究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科普与软科学专项和创新平台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要求
(一)第一申报单位须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广州市内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二)所有专项全部通过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四)项目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
(六)部分专项要求有配套经费,项目申报或参加单位必须有自筹经费渠道,按照专项指南要求提供配套经费及自筹资金承诺函。
(七)项目申报除满足上述要求,还应根据各专项指南特定的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准确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编号。
(八)各专项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至3年。
(九)科学研究专项、珠江科技新星、科普与软科学研究项目和创新平台项目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请与3月18日上午12:0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名单(附件2)报至科技处,并发送电子版至kyc13@scnu.edu.cn。
二、申报类别
(一)科学研究专项
1.主要包括农业、生物医药、医疗卫生、软件与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新材料、环境、民生应用等七个领域。详见附件3。
2.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的负责人,应为具备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应有两名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
3.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2-3年。
(二)珠江科技新星
1.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扎实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强、学术思想活跃,作风严谨,求真务实,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且近5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的科技人员。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推荐的科技人员。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在单位按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并不得在资助经费中提取管理费。
(2)已经入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或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或近三年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资助范围。
4.申报材料
提交证明材料,要求编写目录和页码,除代表性论文、论著外,其它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其中被SCI、EI、ISTP等数据库收录的论文提供检索证明。
(3)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的证明。
(4)科研项目获奖证明和个人取得荣誉证明。
(5)科研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前三名)。
(6)符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的申报人须提交单位主要领导的推荐书。
(7)申报单位配套资金承诺函,该承诺函请加盖各二级单位公章。
(8)“关于列入华南师范大学重点科研课题的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和“关于列入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重点培养对象的证明(模板)”(详见附件5)。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科普专项
1.申报内容
主要包括创建科普基地、科普基地设施更新和改造、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大使计划、珠江科技育苗工程、科普活动、科普理论研究和科普合作平台建设等内容。具体指南详见附件6。
2.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时间从2014年开始计算
(2)承担广州市科普项目不按期办理结题手续或申请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科普项目。
(四)软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内容
主要包括推动广州创新体制机制研究、广州市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广州市科技金融创新研究、广州地区科技创新合作机制研究、智慧广州建设研究等研究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6。
2.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承担广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但逾期未结题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3)广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4)重点支持研究成果能提出对政府决策具有参考价值的政策性文本的项目。
(5)项目实施时间从2014年开始计算。
(五)创新平台
1.申报内容
主要包括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对外科技合作平台建设。
2.其他申报要求及撰写要求详见附件7
三、申报时间
(一)3月18日上午12:00时:各单位报送各专项申报名单。
(二)3月30日上午12:00时:各单位完成网上申报。
(三)3月31日~4月2日:学校完成网上推荐。
(四)3月31日~4月3日:打印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申报书。
(五)4月3日:请各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提交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314房)。珠江科技新星要求一式5份,胶装成册。其他专项要求一式3份,胶装成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8。
2.为防止发生网络堵塞,请各位老师和科研秘书尽早完成申报工作。
五、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赵春琳 85217435 xkb2@scnu.edu.cn。(创新平台专项)
科技处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