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
各有关单位:

2013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三种,实行限额申报和自由申报两种方式,具体名额分配说明请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根据申报名额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内部评审择优上报。

二、申报条件

   各课题的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请详见附件1。其中:

(一)博导类课题

⒈申请者必须为在职博士生导师,正高职称,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⒉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

(二)新教师类课题

⒈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⒉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311日以后)。

⒊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1011日以后)。

⒋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⒌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⒍凡获得过该类别资助的教师,不得再次申请。

(三)优先发展领域课题

⒈申请者必须为在职博士生导师,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⒉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资助并均已结题。

⒊申报内容符合资助范围(附件1)。

⒋本年度申请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者(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不可申报本课题(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

⒌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一)申请者应按申请类别填写《申请书》(附件3)。

(二)已获得申请资格的申请者,请与科技处联系,获得项目编号和校验码后,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进行申请书的数据上传工作。

㈢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11日到20161231日。

(三)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需附查新报告(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20127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32116:00前,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提交《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申报清单》(请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并发送电子版至 kyc10@scnu.edu.cn

(二)321日后,直接申报的项目申请人请与科技处直接联系,获取项目编号和校验码,各申请人凭项目编号和校验码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进行申请书上传工作。

(三)41017:00前,提交签名完整的《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原件)报送至科技处科技计划科(石牌校区校办公楼314房),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kyc10@scnu.edu.cn

五、联系人:

    张来策 85211103  kyc10@scnu.edu.cn

蒋林浩 85211103 jianglh@scnu.edu.cn

办公地点:科技处科技计划科(石牌校区校办公楼314房)

                                                      科技处

                                                    2013315

附件:  2013年博士点基金申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