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按以下新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离休人员:管理人员,副厅8390元,正处7015元,副处5910元,正科5310元;专业技术人员,正高8000元,副高6570元,中级及以下5315元(新旧标准对照见附表1)。
2.退休人员:管理人员,正厅6640元,副厅5880元,正处5020元,副处4460元,正科4050元,副科3640元,科员3280元,办事员2980元;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5725元,副高级4765元,中级4050元,助理级3330元,员级2980元;工勤技能人员,技师3800元,高级工3440元,中级工3130元,初级工2920元,普通工2770元(新旧标准对照见附表2)。
3.新标准兑现时间:2013年1月起按新标准兑现财政统发人员的生活补贴,当月建行存折的工资会有增加;2013年4月起按新标准兑现校发人员的生活补贴,当月工行存折的工资会有增加,并补发2013年1月、2月、3月的生活补贴增加额。
附表:1.省直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
2.省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参考标准表
(经办人:潘璐,联系电话:85217511,办公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610房)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