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3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6日至4月25日,网址:http://apply.csc.edu.cn。我校的受理工作截止于4月20日,过期不候。申请者请准备:
1、基金委所要求的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所填的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提交时由师资科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之后材料由本人带回);
3、《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4)。
对于已经获得2013年华师留学基金资助资格的老师,仍然可以提出申请,录取后原资格不再保留;对于已经获得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资格的老师,不受理其申请;对于正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其他留学项目的老师,不受理其对本项目的申请。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平功波,电话:85211059。
附:相关链接: (请登录数字华师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34号)
2、网上报名指南
3、关于准备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4、《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表》
5、《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6、《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号)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