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外交部举行第九次借调干部考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外交部举行第九次借调干部考试的通知》(粤外函[2013]749号文件)规定,外交部拟于8月在北京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外交部举行第九次借调干部考试的通知》(粤外函[2013]749号文件)规定,外交部拟于8月在北京举行第九次借调干部考试。考试合格者将于近期由外交部借调陆续派往驻外使领馆工作,驻外期间享受外交人员待遇。有关报名要求和条件如下:

一、基本要求

() 政治素质好,纪律观念强,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 综合素质较好,熟悉电脑操作,会驾车,近2年内可出国工作;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掌握一门外语,年龄不超过50岁;

() 具体招考语种和人数见附件。

二、推荐范围

() 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 曾由外交部借调至驻外使领馆工作或此前通过外交部借调干部考试的人员已具备借调资格,不需推荐参加考试。

三、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有意参加此次考试并符合报名要求的干部报名,按要求将《外交部借调干部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推荐表》(附件2)填妥后与报名人学位学历证明及国家承认的专业外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汇总后加盖公章于68日上午12:00前交至人事处行政楼605,逾期不再受理。有关考录工作待外交部审核后另行通知。

 

附件1:《外交部借调干部考试报名表》

附件2:《推荐表》

附件3:《外交部第九次借调干部考试招考语种和人数信息表》(请登录数字华师下载)

 

 

                    人事处        

                                  201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