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区、北区、中区)各位业户:
经校长办公会议(华师办执[2012]160号和[2013]108号)讨论通过,同意教工住宅区实施一户一表用电管理。现就实施一户一表用电管理,办理相关手续通知如下:
一、办理一户一表的范围:
教工住宅区(南、北、中区)有67栋楼宇列入一户一表改造,共计1942户业户(按房产证计),楼栋号为:
南区:南区3栋至南区15栋;
中区:中区1栋至8栋、24栋至33栋;
北区:北区1栋至36栋。
二、办理提交资料要求:
1、属产权房的,需提交房产业主的资料:
①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复印);
②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房产证有多位产权人的,须提供多位产权人的身份证;
③银行存折、存折账户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农商、邮政等银行存折均可,复印含有户名、账号的页面),存折户名可使用非产权人名(还须提供该存折户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属非产权房,学校公房的住户,提交承租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复印件(原件备查)。
2、各用电客户需填报相关表单,并交回物业中心。物业中心先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佩挂校园一卡通)派发实名制用电及银行划账缴电费、电子账单等资料,请各业户依据样板填报相关材料,须在办理手续时一并交回物业中心,再由物业中心统一报送供电局。
三、各区域办理安排:
为做好一户一表申办工作,我们将分区分批安排办理相关手续。表单纸张有限,请各业户用黑色签字笔正楷填写。www.scnu.edu.cn/ism/upload/UserFiles/NewFiles/File/zwc/2013-11/2013-11-12-zwc(1).doc
办理地点:物业中心二楼会议室(教师村B座北侧二楼230室)
咨询电话:总机85211857、85211858、85211550转0
四、其他说明。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业户根据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前来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请自行到供电局营业厅办理。实施一户一表后,小区各用户委托银行划收电费,校方不再代收电费,也不再由工资代扣电费。如由于未办理相关手续,而导致发生欠费停电等一切损失由该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华 南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