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硕导遴选工作通知,我院近期将组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操作2013年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请各位有申报硕导意向的老师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于1月6日前提交(纸质版提交到108室小谢处,电子版提交到3330321@qq.com)
(1)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严格按《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条例》(华师〔2006〕14号)执行(该条例详见附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在满足本条例的基础上,会根据老师们提交的材料进行遴选。请有申报需要的老师(本院教工)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其中申请学术型硕导的老师需填写表五、表六,申请专业型硕导的需填写表九,如两种类型的硕导资格都需申请请同时填写上述表格;
(2)、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条例》,所有参加遴选的老师需提交条例里面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即满足评审条件所必须的本人科研成果材料,包括所发表的论文(目录页及全文)、有关获奖成果证明书、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本校科技处或社科处及财务处共同确认的经费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审核申请人的科研成果。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例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到会委员的2/3(含2/3)以上、且超过全体委员1/2(不含1/2)同意票的申请者,可认定其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获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的名单及申报材料须按规定需在学院内公示7天。
特此通知,请各位老师留意!
相关表格及附件
计算机学院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