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际交流合作处关于寒假期间暂停办理因公出访手续和聘请外籍专家(教师)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年寒假从2014年1月19日至2月22日。寒假期间暂停办理因公出访手续和聘请外籍专家(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年寒假从2014119日至222日。寒假期间暂停办理因公出访手续和聘请外籍专家(教师)手续。请需要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的单位、教职工及学生,将有关材料于115日(星期三)前或221日(星期五)之后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入境管理科( 校本部行政楼613 )。所需提交材料,请分别查看国际交流合作处网页“因公出访”及“外籍专家聘请”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