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初期主要资助中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综合评估为优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4年
(一)博士毕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获得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雅思IELTS 6分以上或同等水平托福TOEFL成绩者优先)。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五)专业领域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
(六)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一)岗位需求
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见附件5。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信息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下载附件2:《The Application Form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简称《申报表》)。填妥后提交《申报表》(《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需翻译成英文)复印件合订本一式4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报单位材料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位申请人2份,一份由二级单位签字盖章,一份无需签字盖章。“单位审核意见”栏必须详细填写具体的推荐理由,不得简单填写“同意推荐”。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每个单位一份。《汇总表》须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三)审核申报材料
各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并报送学校博管办进行审核。
(四)确定资助人选
四、有关要求
1.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2.各单位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暂停“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3.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4.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5. 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等须准备好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复印件,在预选通过后提交。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506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5217886,13580370823
电子邮箱:316liuhao@163.com
附件: 1.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
3.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
4.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5. 德方博士后岗位需求
华南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