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03]1
 

第一条  为做好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03]110号)、《关于做好我校200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华师教字[2006]19)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免试研究生推荐范围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插班生和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学生。

第三条  学院向学生公布推荐办法,按教务处分配的推荐名额的1:2划出推荐范围,通知入围学生自愿报名申请,根据以下规则进行计分:

首先按学习成绩选出入围学生,再进行各项加分:总学分绩点折合的分数+科技竞赛与学术活动分值+英语六级分值,根据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名额,按总分从高至低顺序择优推荐。各项分值如下:

    1、学习成绩计分以前三年所修读的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4.05绩点为90100

      3.03.9绩点为8089

      2.02.9绩点为7079

2、科技发明、科技竞赛与学术活动计分。在同一竞赛项目同一批次竞赛获得多级别奖励,只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以2人以上为小组参赛的项目,每人均可按获奖等级计分,具体计分如下:

    1)参加国际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0分、15分、10分,5分;

    2)参加全国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5分、12分、8分、5分;

    3)参加省级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分、8分、5分、3分;

    4)参加校级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分、3分、2分、1分;

    5)在全国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一般文章每篇计5分;在校级刊物正式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5分。如作者在2人以上,则按人数平均值计分。

    3、大学英语通过6级考试者计2分(2006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425分以上为通过)

    4、为贯彻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设最低绩点限制,总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0不予推荐。

第四条 有突出科研能力、特殊学术专长的同学可破格推荐,破格推荐的学生可不参加综合排名,但必须有三个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以及其科研能力、特殊学术专长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破格推荐学生不超过学院推荐名额的10%

第五条 组织学术委员会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推荐名单包括12位候补人选,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学生的学业成绩、科技竞赛与学术活动等相关内容,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第六条 推往外校的学生,不低于学院推荐名额的10%,由学校研究生处遴选决定。原则上应推往“985工程”和“211工程”学校。

第七条 学生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守则》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 本制度解析权归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