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科研管理条例

一、目的和准则 科研管理条例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加强计算机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学研
 

一、目的和准则

科研管理条例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加强计算机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服务的积极性。条例制定是以执行校级科研管理条例为准则,结合学院的专业特色而制定。

 

二、科研课题的申报管理

根据学院教师的学科特色,学院将积极、主动组织相关的研究项目团队,申报国家科技攻关、省攻关、重大和团队项目;并在加强国际交流的基础上,培育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与此同时,在鼓励学院的教师积极申请国家基金、省基金和市科研项目的基础上,建立学术委员会对项目的评议和审核制度,提高申请书的质量和申报的命中率;另外,支持和协助争取横向项目等。

学校科技处为了发挥学院在组织争取科研经费中的作用,特制定了学院年度科研经费任务的规定。规定中将理工科学院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生命科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每人每年完成科研经费4.5万元;第二类包括:物理电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每人每年完成科研经费3.0万元;基本科研经费任务从2005年(计算机学院当年教师人数66人)开始,每年按照10%递增。计算方式:

S =S1 + S2 +S3        其中:S为当年总经费数;

S1为当年立项批准的纵向经费总额;

S2为当年实到的纵向科研经费总额;

S3为当年实到的横向科研经费总额。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计算机学院2005年科研经费任务198万元;按照10%递增2006年为217.80万元;2007年将约239.58万元。目前,我院每年在学校科研业绩几乎均处于倒数第一的位置。为了改变学院科研落后的现状,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科研项目,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命中率,特制定有关项目申请和管理条例如下:

1、科研课题分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和自立课题。

1)纵向课题指由华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申报,并作为依托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承接以国家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基金会和学术团体等的研究项目。纵向课题按项目下达部门,即:国家、省部市的科技、社科及教育系统行政部门的级别区分项目级别,市级以下行政部门下达的项目不细分级别。

2)横向课题指由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或与企事业单位协作开发研究的项目。

3)自立课题指为华南师范大学或计算机学院发展需要而立项的相关研究(如:我院教师在专业、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研究),经学校或学院同意给予立项的课题。

2、科研项目申报管理条例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纵向科研项目,特制定相关的管理条例如下:

1)每撰写一份合格的申请书(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裁定),学院给予500元个人鼓励津贴;

2)学院将调整执行学院津贴分配条例中有关学校科研奖金的分配比例(学院提成30%),用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鼓励多出高水平成果和人才,提高学院的科研水平,并完成学院的人才培养计划。

3、科研业绩的岗位要求

根据学校对教师科研业绩的要求,学院将请各位老师自报定位为:专职科研型、教学科研型和教学型三种。根据职称和定位的差异,制定了各个岗位完成科研业绩的的基本要求。

1)正高岗位

* 专职研究型

(1)    任期内(三年)获批1项省部级以上的项目或5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参与1项国家级三级课题和国家基金等项目,并且申报国家级项目2次;

(2)    任期内(三年)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讲习班3次;

(3)    任期内(三年)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2项省部级以上的成果;

(4)    任期内(三年)科研成果总分达到60分。

如果任期内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T级成果,或获得1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可视为满足第34条要求或第14条要求。

* 教学科研型

1)任期内(三年)获批1项广州市级或厅级以上的项目或25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参与1项第二层次的项目,并且申报国家级项目2次;

2)任期内(三年)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讲习班2次;

3)任期内(三年)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项第二层次以上和第三层次的成果;

4)任期内(三年)科研成果总分达到30分。

如果任期内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项第二层次以上成果,或获得5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可视为满足第34条要求或第14条要求。

* 教学型

1)任期内(三年)获批1项广州市级或厅级以上的项目或1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参与1项第二层次的项目,并且申报省级项目1次;

2)任期内(三年)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讲习班1次;

3)任期内(三年)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项第三层次以上的成果;

4)任期内(三年)科研成果总分达到15分。

如果任期内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项第二层次以上成果,或获得25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可视为满足第34条要求或第14条要求。

副高岗位

* 专职研究型

(5)    任期内(三年)获批1项第三层次以上的项目,或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四名)参与1项第二层次的项目,并且申报国家级项目1次;

(6)    任期内(三年)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讲习班2次;

(7)    任期内(三年)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项第二层次以上成果2项第三层次成果;

(8)    任期内(三年)科研成果总分达到30分。

如果任期内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A级以上成果,或获得5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可视为满足第34条要求或第14条要求。

* 教学科研型

1)任期内(三年)获批1项第三层次以上的项目,或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四名)参与1项第二层次的项目,并且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1次;

2)任期内(三年)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讲习班1次;

3)任期内(三年)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项第三层次以上的成果;

4)任期内(三年)科研成果总分达到15分。

如果任期内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项第二层次以上成果,或获得25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可视为满足第34条要求或第14条要求。

* 教学型

1)任期内(三年)获批1项第三层次以上的项目,或者作为主要参加者(前四名)参与1项第二层次的项目,并且申报项目1次;

2)任期内(三年)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讲习班1次;

3)任期内(三年)作为主要完成人(前4名)取得1项第三层次以上的成果;

4)任期内(三年)科研成果总分达到5分。

如果任期内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1项第三层次以上成果,或获得1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可视为满足第34条要求或第14条要求。

中级岗位参照以上四项指标,要求专职科研型完成科研成果15分、教学科研型5分、教学型2分。

4、限额申报项目的管理

对于限额申报的项目,分别采取不占名额申报、优先申报或不能申报三种情况处理:

1)不占名额申报类:

l      主持人已往承担同类别项目的结题成绩为,申报同类别项目;

l      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推广计划、授权发明专利、新产品证书等的主持人,再申报其它项目;

l      35岁以下博士学位获得者,申请当年及前一年没有任何主持项目;

2)优先申报类:

l      有专利申请受理号的申请人,限额申报时可优先受理号数量的次数;

l      申请者出国留学或进修两年以上归来,归来当年的所有限额申报;

l      与发达国家有协议,进行国际合作研究的项目申报; 与省重点企业有协议,进行合作开发研究的项目的申报;

l       其它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对学院学术发展有明显影响或有特殊原因的项目;

3)不能申报类:

l      主持申报级别以上的在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l      同类别课题结题成绩为中或以下;

l      主持人用于课题研究的时间一年不能保证6个月以上的项目;

l       申请人申请时不在学校,且不能在6个月内到或回学校工作;

l      学术委员会意见认为不宜申报或不同意申报的项目。

 

三、科研团队建设

为了促进计算机学院科研工作,充分利用人才资源、凝炼研究方向,搭建学科发展平台等方面的作用,按照学校和学院科研绩效管理原则,特制定了计算机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1、  建立科研团队的目的

为促进计算机学院的学科建设,建立创新的、优秀的研究团队将有利于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提升学院整体科研水平;有利于承担重大研究项目与任务,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2、  学院对团队建设的支持准则

1)学院将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科研团队提供实验室场地,特殊需求则提交院办公联席会商议、审定;

2)对科研任务重的研究团队,学院将给予减少教学工作量的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将视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3)为了激励教师发表高层次文章(学校T级),学院将对其减少科研业绩留成比例,具体政策待津贴小组审定后公布。

4)学院将优先为科研团队在学科建设经费、校级211项目建设经费,以及各类学科建设经费中配置仪器设备,具体实施办法将视学科建设的成效和团队建设的需求而定;

3、  院级科研团队的准入条件

1)院级科研团队成立的基本条件

    科研团队具有副教授或博士学位以上的主要成员至少有3人以上;

    团队有明确的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科研方向,并能够完成学院团队管理所规定的各项业绩考核指标;

    院级科研团队负责人必须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曾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具有承担50万元横向工程项目经验的主持人;

b.团队负责人曾发表过被学校定为T级期刊的论文。

    认真执行学院团队管理和考核的各项条例。

2)具备下列任两项条件,可以优先考虑申报成立院级科研团队。

科研整体实力基本达到或接近校级B类研究机构,可以下一轮申报校级B类研究机构,或已列入学校冲顶计划。

科研水平高,拟成立团队成员在近五年曾获得高层次的成果、奖项或项目,如:曾至少发表过2T类文章(以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为第一署名);曾争取到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科研项目1~2项;曾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奖励等。

多学科交叉 ,可以形成科学研究新的生长点,对促进学院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或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与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十一五规划十大创新专项中的关键技术专项接轨。

可以争取到重要的横向项目,每年实到研究经费不低于80万元。

科研开发能力强,每年获批专利不低于3项,推广、开发专利不少于1项;或科技开发每年上交学校利润不低于10万元。

4、  科研团队的申报程序

申请建立科研团队,需要认真、规范地填写《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科研团队申请表》,并履行下列程序:

① 在申请表中,明确按照准入条件提出研究方向、近3年的研究计划和可考核目标,并有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

交由负责科研副院长和科研秘书对其准入条件的可行性做出初步核实;

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提出评议意见;

最后,提交学院办公联席会议审查、决定。

5、  科研团队的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

科研团队研究经费主要来源是:纵向与横向研究项目经费、咨询服务费、科技开发费等。研究经费纳入学校统一的财务管理。不列入科研团队考核业绩的包括:校级科研经费、211项目经费重点学科研究经费和院自立课题

6、  科研团队的考核

3年作为一次考核周期,学院对科研团队进行考核。第1年、第2年进行年度检查,统计出各科研团队年度业绩(科研业绩记分参照学校科研业绩管理条例)分数,并给予反馈,但不作评价结论;第3年做周期考核评定,以3个年度业绩得分之和作为最终评价结论。

1)考核指标

第一项指标:每年实到科研经费50万元,如果科研团队人数达5人以上,则要求人均实到研究项目经费10万元:记1分;

第二项指标:每年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鉴定成果、ACM获奖)100分,如果科研团队人数达5人以上,则要求人均20分,或人均SCI论文影响因子数为1.5:记1分;

第三项指标: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验收、鉴定第三层次科研成果1项记0.5分,第二层次科研成果1项记1分,第一层次科研成果1项记2分;

第四项指标: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第三层次奖励1项记1分,第二层次奖励1项记2分,第一层次奖励1项记3分;

第五项指标:科技成果开发,每年上交学校利润10万元,如果科研团队人数达5人以上,则要求人均2万:记1分;

第六项指标:每年申请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或获批发明专利2项,或有一项专利获得推广,上交学校利润5万元:记1分。

科研团队计算该团队当年所有人员的科研业绩,考虑到成果出版、发表周期等原因,流动专职研究人员离开科研团队后一年之内的论文与著作可以计算为科研团队的业绩

按照第2-4准入条件申报成立的科研团队,只按照第一项、第三项和第五项指标进行考核;按照第2-5准入条件申报成立的科研机构,只按照第六项指标进行考核。按照其他准入条件成立的科研机构,则按照各类指标综合进行考核,科研团队达到3.0分以上视为合格;未达到3.0分,视为不合格

对研究周期较长、学术信誉较高、有志于完成重大成果的科研团队,由该团队书面申请,经过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及院长办公联席会议批准,学院将对该科研团队实行周期考核(3年)或目标考核。

2)考核程序

科研团队每年115日前应填写《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科研团队年度计划表》(另制发),报送学院科研秘书。年度计划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聘任的人员名单及研究计划等。

科研团队每年1231日前应填写《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科研团队年度检查表》(另制发),并报送学院科研秘书。

学院对科研团队的年度检查和周期考核结果,均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布。

7、  科研团队工作的奖惩

1)科研团队如果晋升为校级B类或A类的科研机构,每晋升一级,学校奖励该科研机构编制津贴或奖金5万元。其中,该科研团队的主要负责人所得奖金为30%,所余金额由主要负责人分配。

2)科研团队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或周期考核不合格,根据具体情况定为黄牌警告撤消科研团队两种处理。对已撤消的科研团队学院有收回为科研团队提供的科研用房、重要仪器设备的责任和义务,并可重新调配团队人员或重组团队。

3)学院将用科研业绩提成经费奖励超额完成团队指标的团队,每超额10%给予奖励5000元;现有校级B类科研机构按照学校B类科研机构的考核标准计超额量,奖励金额相等。

 

四、科研项目执行管理

 

为了加强科研团队的项目管理与协调,以及项目执行进度的监管,督促各研究团队分阶段展示具有一定显示度的成果,推荐计算机学会创新奖,申请专利或申报科研成果,进而提高学院的研究实力和信誉度。

1、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请立项须严格遵守《科研课题立项与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科研经费的管理统一由学校科研设备处和财务处负责,单独设立科研经费账户,按题立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论哪一级下达的科研经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凡经费未纳入科研经费账户内的课题,学院不承认其课题计划,不为课题承担人出具其课题的任何证明材料。

2、课题负责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编制切合实际的资助项目经费预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资助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资助项目经费,经费使用管理执行学校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

4、在课题期间因故中止课题时,需报学院科研秘书和学校科技处同意;未能及时开展工作和擅自终止工作者,需全部退还资助资金,已支出部分由所在系、研究所或中心负责人监督课题负责人偿还。

5、在项目执行期间,课题负责人正常调离学院以及以学院名义申请并在课题批准期间正常调离学院者,该项课题经费留在学院(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由学院管理使用;非正常脱离学院工作岗位的,其科研经费一律冻结,并由学院重新调整安排。

6、在研资助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正式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仍用于课题组的继续研究工作。

7、横向课题中涉及学院国有资产转移或租用的,须以协议方式明确给学院相应的成本偿还或补偿。

8、凡用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者须事先向资产处提出申请,经资产处会同财务处及有关部门论证,报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按照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程序和管理规定购置,办理相关领出手续后方可使用。大型仪器设备领出后必须由所在系、研究所或中心组织验收、审核,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单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所购项目相关仪器设备产权归学院所有,课题结束后要如数上交学院做统一调配使用,但可以优先给该课题组成员继续研究使用。

9、科研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课题负责人享有以下的权利:

1)决定课题组成员及其分工;

2)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决定课题组研究经费、奖金和由课题而获得的各种合法收入的分配和使用;

3)提出课题组仪器设备的选型、实验室改造的设计方案;

4)决定该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的鉴定(评审)、登记、归档、申报专利和报奖等事项中主要完成人员的署名,协调与课题有关的论文、专著在发表时的署名。

课题负责人承担下列责任:

1)负责课题的提出、总体设计并主持课题的工作;

2)规定按时向学校或课题下达部门汇报课题执行情况或提交结题报告以及其他要求提交的资料;

3)对课题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时进行登记、申报、归档,维持学校的权益;

4)对课题按计划完成负完全责任;

5)对课题组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负完全责任;

6)对课题组实验室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连带的责任;

7)对课题组成员的科学道德负监督责任,并对科研成果真实性负责。

10、各类项目所完成的成果、论文、专著、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要按项目下达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标注。

11、科研项目按研究计划取得最终成果或重要阶段成果时,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及准备有关资料,并按有关程序申请组织技术鉴定,课题评议,申请专利或报奖。

12、项目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跟踪国内外研究发展动态,不断调整研究策略,对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应及时以专利或技术秘密或计算机软件登记等形式进行保护。因过失造成知识产权国有资产流失的,将视情节的轻重追究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负责人和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13、加强保密意识,项目参与者和其他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均应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协议。项目研究成果需要按技术秘密处理的,项目组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方案,并报学校科研处批准。

14、为了使项目成果及时、充分地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在申请专利之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避免通过发表论、成果展览、产品演示、广告和公开使用等方式公开技术,项目成果进行鉴定之前必须由科研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专利或登记计算机软件等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审查,凡认为有必要的,均应申请专利或登记计算机软件后方可鉴定。

 

五、学术交流管理

  为了增进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在国内外的影响力,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凡以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本院教师或学生,能够被重要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接受,学院将酌情给予资助,或部分资助。参加了学术交流活动的师生,应选择恰当的时间为全院师生做相关学术报告,起到学术交流的目的,并扩展学术交流的影响。因此,特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1)               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必须根据我校科研与教学的实际需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

2)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管理条例按照学校有关条例执行申批、报销制度。

3)               为提高会议的受益面,会议结束后,参加会议的代表应根据会议的重要程度向单位领导或本教研室传达汇报;会议资料,必须交单位资料室保存,个人需要,可借阅或复印。

4)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回校后,须在二周内向科研秘书填报和提交如下有关的书面材料:

l      会议名称(中、外文);

l      主办单位(中、外文),会议时间、地点;

l      会议概况简介:会议的主题、特点、会议规模、会议议程、与会单位及人员介绍等;

 

六、科研成果管理

科研成果是科研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及时做好科研成果的总结、鉴定、奖励申报和推广应用,对于促进我院科研工作上水平、出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学院在完善科研成果管理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将清理多年来尚未申请专利和申报成果的项目和成果,在每年科研项目执行进度监管制度的执行过程中,督促各研究团队分阶段展示具有一定显示度的成果,推荐计算机学会创新奖,提高学院的研究实力信誉度,并适时申请专利和申报科研成果。学校为了加强成果的管理工作,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计算机学院将遵照执行。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二OO七年九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