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工作职责条例

(试行) 为了能够尽快适应院、系的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院系工作职责,使我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
 

(试行)

为了能够尽快适应院、系的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院系工作职责,使我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工作职责条例》。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       

学院学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行政管理组织结构

办公室

系专业建设委员会

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

教研组

专业实验室

学院实验中心

资料档案室

研究所/中心

(研究团队)

 

 

 

 

 

 

 

 

 

 

 

 

 


 

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由学院和院长直接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学术委员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系专业建设委员会分别是学院和系决策咨询机构。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和实验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担任教学管理咨询和指导职能;系专业建设委员会主要由专业带头人、各教学组代表组成,承担系专业发展和专业教学咨询和指导职能。

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由学院和系两级教学组织结构协同完成,其中,学院级教学组织机构的成员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院分管副院长、院长助理、教学秘书、教务员和学院实验中心主任等组成;系级教学组织机构的成员由系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系主任和课程负责人等组成。系级教学组织结构在院级教学组织结构的指导下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学院本科学生党团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室承担完成,学院研究生党团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由研究生办承担完成。

研究团队由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相关研究骨干组成,研究团队组织不受系限制,可跨系组织团队。

学院行政、创收和后勤保障由学院分管领导、办公室、成教办统一组织完成;

二、        学院和系基本职责

1、  学院行政管理基本职责

学院是计算机学科教学研究发展的实体,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组织完成计算机学科各专业教学,培养各类合格计算机专业人才;组织完成研究创新,拓展学位点和扩大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科影响。

学院行政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和各分管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有关学院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举措应提交学院各相关委员会及教代会讨论,并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实施。

学院总体负责学科专业规划建设、学位点申报、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设施和实验室建设、教风学风建设,组织各系、各研究团队完成正常的教学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关人事、财务、行政和其它必要保障。

学院统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种指导管理文件,建立科学、规范和合理的教学、研究、研究生、创收分配等制度,并实施管理。

学院统一负责各类学生(研究生、本科生、软件学院、自考函授)学籍管理,招生、教学计划和秩序管理,研究生教学组织,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统一负责教学结构性改革和优化。

 

2、系行政管理基本职责

系是本科专业责任建设主体,由系主任全面负责领导,具体负责承担某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任务;系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要求,确定专业方向发展,制订和完善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系是专业教学组织和实施的主体,负责专业辅导,相关课程建设和考试,落实教学任务和审核教学工作量;组织实施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确实保证系属专业教学质量与水平。

各系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教学岗位实际需要建设专业师资队伍,提出进人要求,并考核和推荐合适的人选上报学院。系在学院领导下可以适当开展创收工作,并应协助学院进行科研团队建设。学院日常管理职责

(一)组织实施教学、教学管理和教改

1、  统一管理和调配教学资源。学院统一管理和调配各种教学、办公、实验场地,人才引进、网络资源和建设资金;统一协调教学过程中各系、实验室等的教学资源利用;设立学院实验中心统一负责学院各专业计算机实验教学。

2、  制定和完善教学指导文件和管理规范。学院在参照学校的相关教学管理要求和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组织制订专业建设规划,制订和完善教学过程中各主要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以及制订和完善教学管理等相关指导文件。

3、  落实教学实施计划、教材组织、课表和考试安排。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落实教学实施计划(各系确认所开课程和老师),布置教学任务,由学院汇同校教务处确定上课教室和课程编排,完成课程所定教材统一订购下发,统一完成期末考试编排。

4、  统一实施学生学籍管理。统一负责各类学生的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生成绩学分、重修试读、退学、转专业、辅修、学位、毕业结业等事宜。

5、  实践教学各环节管理。协调各系和实验中心完成实验实训教学、毕业论文、实习总体计划安排;组织优秀毕业论文的统一答辩或审定,协助各系落实和巩固实习基地建设,进行实习动员和总结,监控实习过程。

6、  日常教学秩序规范管理。教学全过程进行规范服务和管理,如教师调停课、学生转退、学分审定等由学院统一审批,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及教学工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组织期中、期末教学工作检查、总结。

7、  教学质量控制、教学改革和交流。结合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学院统一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全面评估,组织听课、教学座谈等活动,实施有效奖惩和确保教学质量;对年轻教师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组织教育思想讨论、试讲、传帮带和竞赛等活动。组织各层次教学改革和研究,组织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组织课程教学和实验教学学习和交流。规范考试过程,积极探索教考分离等制度。

8、  教学档案管理。所有试卷、毕业论文及其他教学管理主要文档按规范要求由学院统一组织建档、归档处理。

9、  落实学校上级机关下达相关教学任务。

 

(二)组织实施研究生教学和管理

1、安排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例行任务研究生秘书通报制度,认真、及时落实研究生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生招生、学位管理、研究生培养和管理);

2、重申研究生管理条例和高校学生行为准则,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强化学生的学术道德理念和学风;

3、联系硕士点召集人、导师组成员,及时与导师沟通制定培养方案,完善研究生课程建设;

4、按照学校既定周期,定期更新研究生培养方案;

5、申报博士点、硕士点和工程硕士点等。

 

(三)组织研究团队和开展科研活动

1、组织科研团队申报,组织申报建立科研团队,申请者需要填写《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科研团队申请表》,明确按照准入条件提出研究方向、近3年的研究计划和可考核目标,并有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交由负责科研的副院长和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并对其准入条件的可行性做出初步核实;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出审议意见,最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2、科研团队的考核,学院将每3年对科研团队进行一次周期考核,学院需进行业绩核实的工作,包括纵向与横向研究项目经费、咨询服务费、科技开发费等,研究经费须纳入学校统一的财务管理,校级科研经费、211项目经费重点学科研究经费和院自立课题不列入科研团队考核业绩。第1年、第2年进行年度检查,统计出各科研团队年度业绩(科研业绩记分参照学校科研业绩管理条例)分数并给予反馈,但不作评价结论;第3年做周期考核评定,以3个年度业绩得分之和作为最终评价结论,详细考核指标执行科研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例。

3、科研团队工作的奖惩,学院将根据科研管理条例对科研团队进行奖惩,对获得高级别项目经费的团队将实行奖励政策,科研团队如果晋升为厅级,及其以上的科研机构,每晋升一级,学校奖励该科研机构奖金5万元。其中,该科研团队的主要负责人所得奖金为30%,所余金额由主要负责人分配。科研团队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或周期考核不合格,根据具体情况定为黄牌警告撤消科研团队两种处理。对被撤消科研团队学院有收回为科研团队提供的科研用房、重要仪器设备,并重新调配团队人员或重组团队的权利。

 

(四)组织学院行政管理和创收工作

负责学院对外联系接待、资产管理、福利分配、卫生保安、文件收发、资料试卷复印等日常运作保障工作;负责学院成人教育和创收工作。

1、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行政规章制度,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做好学院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除图书资料外)的资源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环境和氛围,改善学院教学、实验、科研和其他工作条件,做好后勤工作,努力为教职工服务。

2、组建学院创收工作组,落实做好创收工作。在学校的招生框架下,拓展招生的渠道,力争开发新的办学点,扩大招生的规模,加强对外办学。举办各种培训班。

3、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加强横向项目的开发。加强科研创收业绩的同时,加大学院的福利基金收入,确保创收工作的落实。

4、组织学院福利基金条例的修订,落实全院教职员工的福利分配、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财经制度。

5、学院成人教育组织管理、教学工作。

6、软件学院专科教学组织管理工作。贯切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完成教学、实践、岗前培训等任务负责。

 

(五)组织学生工作

主要任务是围绕学校培养人才这一中心工作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使大学生成为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业务扎实、工作勤奋、心理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1、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形势政策教育。

2、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理想和人生观教育。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树立正确的理想、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好大学生涯发展规划。

3、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民主法制以及校规校纪教育。

4、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学习方法指导,抓好学生的学风建设。

5、搞好学生的党团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学生党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在学生成才和学生工作中的作用。

6、执行学生管理的有法规、规章和校纪,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

7、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工作,选拔培养学生干部,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8、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身心健康及安全。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和心理辅导。

9、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和创业教育。

10、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学术、文娱体育、社会实践、技能训练以及其他有利于学生成才、成长的活动,引导学生增强进取意识以及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系日常管理职责

1、制订和完善本专业培养方案

专业培养方案是确定人才培养方向、规格,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实施计划编制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根据市场需求、人才定位、特色、教学条件等要数,修订和优化本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2年修订一次专业培养方案。

组织专业辅导和专业学术讲座。

 

2、实施课程建设

系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若干教学组,根据学院课程结构总体划分,承担系所属课程的建设任务,确定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主讲老师团队;制订和审定系属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具体规范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衔接课程体系中各门课程内容。各课程主讲老师必须遵循统一的教学和实验教学大纲,建设合格或精品课程。各门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课程建设负责人和课程主讲教师团队负责选用教材,经系主任审核后采用。尽量选用前沿的国外原版或引进版教材、国家重点教材、省部级获奖教材、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和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等。

 

3、安排教学任务和审核教学工作量

学院把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分解后分派给各个系,由系汇同课程负责人协商确定上课老师。各系在确定教学任务时要遵循主讲教师负责制,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负责审核系教师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量。

 

4、检查督导课堂教学

各系应检查督促本系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和上课;每学期开学,系要组织专业建设委员老师检查上课教师的教材、教学日历、教案和课件等相关教学材料准备情况;学期中间,组织课程负责人或有经验教师,进行重点听课,以及检查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对35岁以下、受聘不到2年、从事教师职业不到3年的中青年教师进行制度性的帮扶。

 

5、组织安排专业实验教学

各系设立自己的专业实验室,自行负责专业实验室日常管理,并组织完成本系相关专业课程实验的安排和指导。

 

6、组织考试试卷

期末考试试卷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或由其指定非任课老师)按照大纲要求和学校统一的试卷格式,出AB两份试卷;要严格把握好试题的难度,尽量把不及格率控制在百分之十以内。出好的试卷经过课程负责人和系主任审核签名,然后由系主任在AB卷中选出一份作为正式考试试卷。之后再交到学院教务员处统一印刷。

 

7、组织实施专业实习

各系根据其专业方向要求主动联系和建立长期稳定的多个实习基地,实习合同由学院统一签署。在校院实习规范和计划指导下,各系自行独立安排执行实习全过程,包括确定实习单位、指定实习指导老师、安排学生实习岗位、实习活动监管、进行实习考核等事宜。

 

8、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

各系原则上负责本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校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和计划指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选题和指导教师的分配(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不超过十名学生),自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根据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按时把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和成绩上交学院。

 

9、为本科生科技创新小组组织指导教师

为了推动学院本科生科技学术活动的开展,各系应配合学生工作为本科生科技创新小组选派指导教师,并负责统计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10、组织系年终考核和各类评先评奖工作

 

五、党委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执行,并把党的各项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有机地统一起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础知识的学习,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职业道德和法纪等教育,引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教育党员、群众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发动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工作。

4、做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负责组织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及下设机构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

5、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

(1)    根据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党员教育年度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2)    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纪律,制定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保证每月1-2次,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应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并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坚持每届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校党委的部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扬和宣传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密切联系群众,班子成员应定期有针对性地与群众交流谈心。

(3)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方针和党员发展细则的规定,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尤其注重在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

(4)    严明组织纪律,严格管理本单位的党员,注重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思想教育;重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6、加强党组织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对党支部的工作实施具体指导。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制定本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党支部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他们开展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检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并及时通报。积极做好党内纪律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教育,切实加强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研究,积极探索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总结和推广先进党支部的经验。

7、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代会,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定期讨论、研究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他们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组织作用。

8、做好统战工作和离退休工作。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团结调动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在本单位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学校统战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工作;要经常通报情况,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和改革措施要征求他们的意见;经常关心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好他们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六、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支部成员,努力完成本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2、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侵犯。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支部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支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本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学院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5、制订并落实支部的组织发展计划,切实做好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吸收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工作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帮助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工作。

6、严格党内监督,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力,要求党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对违纪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7、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8、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党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9、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10、            党支部在完成以上基本任务的同时,还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完成其他不同的具体任务。

11、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相应的计划、措施。

(2)    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3)    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    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5)    讨论决定其他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七、备注

1、学院办公室、实验室技术人员、资料室、继续教育办公室一律实行坐班制,实验中心主任、学生工作办实行弹性坐班制。

2、因继续教育原因而不能保证坐班的,根据其所需时间酌情扣除工作量。

3、各岗位工作职责详见附录。各岗位负责人除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之外,还需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200758


附录: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            院长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学校的决策,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

2.        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与发展要求,负责制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实验室建设、人才引进、学术交流、创收等工作的规划,指导各分管副院长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计划。

3.        通过学院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4.        通过学院联席会,对全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协调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

5.        重视师资培养工作,组织建设学术梯队和科研团队,引进人才,选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

6.        协调组织申报本科新专业和硕士、博士学位点,不断提高学院学术水平,扩大学术影响。

7.        负责指导学院研究生、本科生等招生计划制定。

8.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负责审批和监控学院经费预算和经费开支

9.        不断优化学院整体环境和氛围,改善学院教学、实验、科研和其他工作条件。

 

(二)            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工作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的教学管理工作,贯切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完成教学任务负责任。

2.        负责学院各种教学资源和资金的统一管理、调配和使用,协调与学校机关和其它院系的教学关系。

3.        审定学院各系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及相关实施办法,交院联席会及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4.        组织制订和实施学院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和教材建设规划, 领导课程建设和自编教材的编审工作。

5.        协调各系的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在每学期第10周之前下达教学任务,组织每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和布置各层次教学任务。

6.        组织学院教学结构性改革,推进各系教师研究和改进教学,主持学院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活动。

7.        组织各种教学评估和教学评优活动,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8.        负责组织教师参加各种教学交流和学习,组织教学人员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

9.        督促、检查和审核学生学籍管理,各课程考试和考查,教学资料档案的统计、上报和归档等工作。

10.    配合院长完成本科新专业申报,协调各系新专业方向开设。

 

(三)            分管科研/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工作职责

联系科研秘书组织进行各项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每年的科研工作计划、完善院级科研管理条例、科研业绩统计、执行日常科技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进行科研项目团队培育和组建、组织申报各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申报和宣传,以及学生创新活动等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协助院长开展学科建设工作,撰写、申报学科建设的申报书。

1.        日常科研管理,制定每年的科研计划,完善和细化科研管理条例,与科研秘书一起合理安排日常科研管理工作,建立例行任务科研秘书通报制度,认真、及时落实科技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做好科研环境建设工作,搭建学术信息沟通的桥梁,营造掌握现代学术信息的环境,对教师进行新信息工具和技术的培训;组织学术交流,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种学术活动,为学院师生推荐重要学术会议、征集有关的论文,鼓励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为了提升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的学科地位,积极承办重要的学术研讨会。

3.        科研项目申报,根据学院教师的学科特色,积极主动组织相关的研究项目团队;申报国家基金、基金项目,省市科技攻关、省攻关、重大和团队项目;在加强国际交流的基础上,培育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协调学术委员会对项目的评议和审核制度,提高申请书的质量和申报的命中率;支持和协助争取横向项目等。

4.        学生科技创新组织管理,学生科技创新的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学生科技创新指导组的作用,组织学院内部的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可结合各类综合性实验),动员更多的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从中筛选出优秀的作品,给予学生撰写作品文档的强化培训和指导,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的各种竞赛;

5.        科研成果管理,科研项目团队的项目管理与协调,科研业绩岗位统计管理,以及项目执行进度的监管,督促各研究团队和教师分阶段展示具有一定显示度的成果,推荐计算机学会创新奖,申请专利或申报科研成果,以此提高学院的研究实力信誉度。另外清理多年来的科研成果,争取及早申报科研成果。

6.        研究生管理,负责制定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教学计划和监控教学实施。

7.        协助院长完成学院硕士、博士学位点的申报工作。

 

(四)            学院分管行政/创收工作副院长工作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行政事务的管理与协调。

2.        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行政规章制度,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

3.        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和其他财产(除图书资料外)的资源管理工作。

4.        分管学院办公室行政工作。创建和谐的环境和氛围,改善学院教学、实验、科研和其他工作条件,做好后勤工作,努力为教职工服务。

5.        组建学院创收工作组,落实做好创收工作。在学校的招生框架下,拓展招生的渠道,力争开发新的办学点,扩大招生的规模,加强对外办学。根据我院现有的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的基础,以及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科研设施条件和教育培训经验,综合考虑广州市软件产业背景,整合我院的教育资源开拓广州市软件、(动漫)专业人才教育的各项工作,举办各种培训班。调动院、系的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加强横向项目的开发。努力加强科研创收业绩的同时,加大学院的福利基金收入,确保创收工作的落实。

6.        负责组织学院福利基金条例的修订,落实全院教职员工的福利分配、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财经制度,负责学院工作量、酬金的经费预算和经费开支;做好节日慰问金的发放和集体活动等事宜。

7.        负责学院成人教育组织管理、教学工作。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开展多种办学形式,函授、业余、夜大等; 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办班和开放学院自学考试的办学。审定学院成教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及相关实施办法,交院联席会及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8.        负责软件学院专科教学组织管理工作。贯切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完成教学、实践、岗前培训等任务负责。

 

(五)            学院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        负责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密切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        负责抓好党的组织建设。负责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执行有关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工作。 

3.        负责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宗旨教育,及时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使党员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 

4.        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行政领导一起,配合学校组织部门,做好分管的各级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监督和考核,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