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228号)要求,我校将为全校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障卡。统一办理社会保障卡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重视工作,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各单位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包括:
(一)我校事业编制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二)我校还未领取已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即二代卡)的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
(三)其他符合条件且自愿申办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数据核对。请各单位于6月16日前到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610房)领取《社会保障卡申领人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核对数据,签名确认。如表内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请直接在表格中进行删减、修改或增加,在备注栏中写明变动原因。
(二)数据提交。请各单位于6月19日前将核对完成的《确认表》填好经办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回劳资科。
(三)领取和发放卡片。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制卡后,请各单位统一领取和发放本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具体时间待通知。
三、其他说明
(一)6月19日前未将《确认表》交到劳资科的单位或未在《确认表》上签名确认的教职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制卡;下次制卡的时间和流程待定。
(二)本人在《确认表》中签名确认,即视为本人同意申办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授权使用本人广州市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及本表所列的个人信息用于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含广州市民网页)的申领、制作及服务,并同意将本表所示个人信息用于银行账户实名制备案。
(三)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免收工本费。
(四)已持有广州市未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市民)卡(即一代卡)的持卡人免费升级为加载金融功能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二代卡)。
(五)已持有广州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即二代卡)的持卡人无需重复申领,请在《确认表》备注栏中注明“已有二代卡”。
(六)一代卡、二代卡卡样见附件3。
联系人: 孔老师(85211055) 吴老师 (8521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