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转房管理,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周转房租用管理暂行规定》(华师〔2006〕35号)、2014年12月校长办公会议、第九届教代会特别会议、2015年6月18日学校推进周转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决议精神,学校拟对转租、转借的周转房进行清查清退,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周转房是用于安排在职教职工临时租住的公有住房,产权归属学校所有,除指定负责管理的职能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将其转租、转借。
二、学校周转房只允许教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居住。学校两次查房或被其他教职工举报并经学校查房确认非以上人员居住的,则视为转租、转借行为发生。
三、存在转租、转借周转房行为的教职工,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请自行终止转租转借行为;如确实不需要周转房的请到房改办(行政楼216室)或大学城后勤办(大学城行政楼A405室)办理退房手续。
四、学校周转房清理工作小组定于2015年9月10日起进行集中清查。对于被认定为存在转租、转借行为的教职工,学校将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周转房。
五、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存在的转租转借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学校将依法对举报者信息保密。
举报电话:85211016(纪委);85214186(房改办)
举报邮箱:hs801@scnu.edu.cn(纪委);scnufgb@126.com (房改办)
六、房改办暑期值班时间为:7月20日—27日,8月6日、13日、20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大学城后勤办暑假期间除节假日外全部安排值班(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学校推进周转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