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维护学校公共安全,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决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维护学校公共安全,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第二季度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以“单位自查、自纠,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原则,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检查方式:各单位自检、自纠与学校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

 2、自查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9月25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有违规用火、用电行为,(如室内乱拉乱接电线、插座、超负荷运行等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堵塞等;

3、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消防控制系统、消火栓、灭火器材等是否完好、有无移动或杂物阻挡等情况;

4、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如有,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报建;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及演练;

6、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材料是否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三、具体要求

1、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任务重,易于忽视安全工作并导致事故发生;各单位要从安全稳定的高度认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2、各单位要对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开展好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3、消防安全责任人需确认自查结果并签名。

4、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对查出来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及时书面报告保卫处消防部门,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确保安全。

5、自查表在2015年9月25日下班前交至各校区保卫处交通消防科。  

联系人:石牌校区:徐老师,电话:020—85211119;

             大学城校区:梁老师,电话:020—39310119;

             南海校区:徐老师,电话:0757—86687111。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