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申报2017年度广州市创新平台与科技服务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广州市科技计划2016—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科创字〔2016〕67号)的要求,广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广州市科技计划2016—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科创字〔2016〕67号)的要求,广州市创新平台与科技服务专项正式申报,分别包括:1.国家、省重点实验室补助;2.新建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3.创新平台资源共享等三个方向(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省重点实验室补助

2014年-2015年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均可申请广州市财政补助。

(二) 新建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

请各单位紧密围绕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创新强校”工程的总体布局和规划,整合优势学术资源认真组织申报。各单位限推荐1项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对申报单位作信用记录。国家、省市在同一领域中已建有类似核心技术研发重点实验室的领域不重复立项建设(附件2)。

(三) 创新平台资源共享

根据指南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需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要求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广州市内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5.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

  (二)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时间

(一)4月8日下午16点前:各单位报送《2017年广州市创新平台与科技服务专项申报清单》(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henshiwen@m.scnu.edu.cn。

(二)4月15日前: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2017年广州市创新平台与科技服务专项校内答辩会议,确定最终申报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5月6日前:申请人登录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完成网上填写并提交,同时告知本单位科研秘书提交至学校。已有账号的申报人直接登录填写,无申报账号的申报人请联系单位科研秘书新建账号。

(四)5月13日前:经学校审核后,各申请人提交打印通过学校审核的申报书纸质材料,按要求提交科技处301室。

四、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项目经费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应按照国家和我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预算详细编制要求见附件5。

五、联系人 

陈老师   85217435 chenshiwen@m.scnu.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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